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王磊

  鄭州300多萬電動車,或將今年迎來《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4月16日,鄭州市政府公布鄭州市2018年度政府規章立法計劃。備受關注的《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也位列其中。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注意到,《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屬于7件力爭完成項目之一,責任單位在市公安局。

  管住電動車的呼聲由來已久。專家提出,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電動車已成為很多人首選的代步工具,目前鄭州市電動車保有量最少在300多萬輛以上。然而,電動車在給人們出行帶來諸多便利的同時,闖紅燈、超速行駛、逆向行駛、隨意穿行機動車道等問題引發的交通事故逐年攀升,私自改裝、違法載客、失竊頻繁、廢舊電池污染環境等問題突出,已成為當今城市交通管理和社會綜合治理的難題。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劉社說,為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鄭州市亟須制定電動車管理辦法,適時出臺地方性法規,將電動車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并抓好實施監督。

  然而,盡管《鄭州市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管理辦法》已經鄭州市法制辦審核,向全市征集意見的工作也已結束,已列入鄭州市人大2016年立法計劃。但是,至今仍然未果。

  因此,不少業內人士認為,此次鄭州提出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列入今年政府規章立法計劃,意義重大。

  來源:大河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