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日11時,鳴鹿派出所接到一女子報案稱:建業城工地內一塔吊上有人想往下跳。
十一是普天同慶,舉國歡樂的日子,為何有人選擇在這一天輕生,其中定有蹊蹺。
接報后,鳴鹿派出所立即出警,到達現場后發現,一女子站在距地面20多米高的塔吊上高喊:為啥我的驗收不合格,今天不給錢我就跳下去不活了。女子的喊聲和警車的警笛聲引來了群眾,民警立即疏散圍觀群眾,拉起警戒線,隨后一邊在現場了解情況,一邊利用喊話器勸阻女子不要沖動。這時特巡警、消防官兵和醫務人員也陸續趕到現場。
時值上午,現場聚集的人越來越多,女子的情緒也越來越激動,隨時都有跳下來的可能。現場初步了解到女子是因工程驗收不合格才做出這么極端的行為,輕生是假,要挾是真。但現在必須將其從塔吊上勸下來,那么高又沒有安全措施,在上面多呆一分鐘就有危險60秒。民警當即決定答應女子幫其維權,經過1個多小時的勸說,女子這才慢慢的從塔吊上下來。
經了解,塔吊上的女子名叫王某玲,因其所承包工程未達到工程質量標準,未通過驗收,遂爬上施工塔吊并打電話報警。派出所民警找來監理方核實,按設計要求比對王某玲所承包的工程,施工質量確實不符合設計要求,而且還有部分工程未完工,不符合驗收通過條件。
民警將詳細情況告知王某玲后,對其無理取鬧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提出嚴厲批評,王某玲最終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流下了悔恨的淚水。目前,王某玲因擾亂公共秩序被鹿邑縣公安局治安拘留5日。
來源:鹿邑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