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乃人生四大喜事之一,現在不少年輕人會在結婚前舉辦“脫單”派對,以示慶賀。但無論多開心,都應當守住“酒后不開車”的底線。

11月14日凌晨5時15分許,許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第二交通執勤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民警接指揮中心指令,前往轄區南關大街與七一路交叉口,處理一起事故。
事故現場一輛黑色轎車豫K2***8與一輛白色轎車豫AJ***U發生碰撞,通過刮擦痕可以清晰還原車輛行駛軌跡,事故簡單明了,不難處理。但是黑色轎車司機向交警反映,發生事故后在與白車女駕駛員協商時聞到了酒味。
這立即引起事故處理交警的高度重視,隨即將事故雙方當事人帶回隊部,作進一步調查,并將事故車輛拖移。詢問過程中,女駕駛人周某某矢口否認自己喝酒,稱只喝了些飲料,懷疑對方喝了酒冤枉自己。
民警對該二人都進行了血液酒精含量檢測。黑色轎車司機馮某某血液樣品中乙醇含量為0mg/100ml,而白色轎車司機周某某血液樣品中乙醇含量為102.367mg/100ml,構成醉酒駕駛。

在證據面前,周某某終于承認,之前說謊是因為自己馬上將舉行婚禮,11月13日晚與朋友們在酒吧舉辦“脫單”派對,喝了不少紅酒。14日凌晨,玩兒到高興處的她又和朋友們去KTV喝了些啤酒。等到凌晨5點左右,她感覺意識已經清醒,就心懷僥幸駕車回家,不曾想發生了事故。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準新娘周某某將為自己的行為買單,面臨她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