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白條當通行證拉近300箱煙花 遇檢查司機淡定稱“拉的百貨”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米方杰 萌友 喻文勇/文圖

2月12日,一輛河北牌照的廂式貨車,違法拉載近300箱煙花爆竹,在南林高速內黃收費站被安陽高速交警查獲。面對民警的詢問,司機面不改色心不跳,非常鎮定的回答:“拉的百貨”。看來還真是一個“老手”啊。經檢查,該車共拉載煙花288箱,既不是危險品運輸車,又沒有任何合法運輸手續,只有一張貨單白條,這樣跑高速,膽子還真大。執勤民警依法對車輛和煙花予以扣留并處罰后,依照案件管理權限,移交內黃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進一步處理。
春運工作開始后,安陽高速交警支隊結合轄區實際,采取得力措施,科學部署警力,實施轄區所有高速公路收費站口警力全覆蓋,描準重點車輛和重點違法,其實精準打擊,嚴防超員、超載,特別是危險品運輸車輛從轄區內駛入高速公路,確保春運期間轄區高速公路平安暢通。
當日10時50分,該支隊二大隊民警韓瀟和輔警于祥、霍路路在南林高速內黃收費站對過車輛進行春運檢查,這時一輛冀D牌照的廂式貨車駛出站口,執勤民警示意該車停車接受檢查,在查驗證照過程中,細心的民警發現駕駛室內放有多箱疑似煙花的紙箱,懷疑車上裝有煙花爆竹,便詢問司機尹某:“車上拉的什么貨物?”尹某面不改色心不跳,非常鎮定的回答:”拉的百貨”,企圖蒙混過關。

民警要求司機打開貨艙驗貨,司機尹某一直強調,拉的百貨,沒什么可看的,民警責令其必須打開檢查。打開艙門發現,滿滿一車全是煙花,執勤民警要求尹某出示有關運輸手續,尹某只出示一張顯示煙花數量和價格的白條,其它什么都沒有。

經核查,該車共拉載價值3萬元的煙花288箱,每箱4組,共1100佘組。執勤民警依法對該車和煙花予以暫扣,告知當事人尹某使用非危險品運輸車運載易燃易爆危險品行駛高速公路,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
執勤民警依法從重對當事人尹某進行處罰后,依照案件管轄權限,將尹某及車輛煙花移交內黃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進一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