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冒充公司人員實施合同詐騙,新密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成功破獲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 記者 李瑋 萌友 趙京亞 魏錦池 位錦錦/文圖

  2019年5月3日,新密市公安局經偵大隊認真梳理案件線索,深入摸排走訪,成功破獲一起合同詐騙案。

  2018年12月,新密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接該市某耐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王先生報警稱:當年9月,一名劉姓男子代表河南某起重機有限公司,與本公司簽署了一份起重機買賣合同,并分兩次向劉某匯貨款10萬余元,可直到合同到期,劉某也一直沒有供貨,再催劉某供貨時電話已打不通。為了查明原因,公司人員就來到新鄉市,向生產廠家了解情況。廠家表示:并未收到貨款,且簽訂的合同上為虛假公章,而公司也沒有劉某這名員工,王先生遂報了警。

  經偵大隊受理該案后,經初查確認為一起合同詐騙案,于2019年1月立案偵查,副局長董康立即組織大隊民警開展案情研判。2019年5月3日,偵悉劉某購買了乘坐新密至洛陽的大巴車票。大隊長徐海軍迅速組織警力,來到新密西客站蹲守摸排。最終,將準備上車的劉某抓獲。

  審理后查明,劉某,2018年9月,冒充河南某起重機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與某耐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簽訂虛假合同,詐騙10萬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