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邱延波 文/圖)6月17日早上,鄭州市緯一路京劇團家屬院門口,一輛轎車左轉時,被快速駛來的電動車撞上。轎車車主被判全責,賠償電動車主醫藥費和修車費2900元,這是為啥呢?因為轎車車主在左轉時沒有注意觀察來往車輛!

  6月17日上午8時40分許,金水區經八路巡防隊員孟慶斌、王艷州、郝根成、郭峰巡邏到經八路與緯一路交叉口西200米省京劇團家屬院門口時,一輛白色的寶駿轎車汽車從路臺上出來左轉彎準備向東,而此時一輛由東向西電動車西疾駛而來,兩車避讓不及,發生相撞。騎車小伙雙手脫把,甩了出去。好在電動車主身手敏捷,倒地后迅速起身,但已嚇得面如土色,直到轎車車主下車,他還驚魂未定。

  由于撞擊猛烈,電動車車前臉已經變得面目全非,塑料殼破碎,車軸彎曲;而寶駿轎車也損毀較為嚴重,左前大燈破碎,保險桿歪斜脫落。

  電動車車主與汽車車主兩人就責任和賠償數額發生爭執,該事故引來不是市民圍觀。事故現場交通受到一定影響。

  就事故責任,圍觀市民議論紛紛有著自己不同的看法:有市民認為電動車不該騎那么快;也有市民說,轎車在左轉之前,應該看看路況,確定安全的情況下再轉彎。當事人雙方也各執一詞。

  幾名隊員一邊維持現場秩序,一邊告知當事人雙方如果協商不成,可保護好現場,報警由交警到現場進行責任劃分。

  交警到現場后,很快就做出判定,轎車車主承擔此次事故全部責任,主要原因是電動車正常行駛,轎車在左轉之前應該仔細觀察來往車輛,確定安全才能轉彎。雙方對此沒有異議。

  隨后,就賠償問題,雙方討價還價。

  最后,在巡防隊員、現場圍觀市民的調解下,轎車車主賠償電動車車主醫藥費2000元,電動車維修費900元。雙方簽訂賠償協議,一次性解決此事。

  由于電動車已經不能騎行,電動車車主只好叫來平板車將其送到維修站維修。

  就因為轉彎前沒有注意觀察來往車輛,轎車車主就付出了2900元代價,自己的車輛還自己維修,寶駿車車主懊悔不已。

  記者提醒廣大車友,路口轉彎一停二看三通過,注意觀察行人和非機動車輛,多一份警醒,多一份安全。

  (線索提供: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