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妻子控訴遭家暴 丈夫反曝其出軌
一名女子給欄目打來熱線電話反映,她被丈夫家暴,因為無法忍受,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卻兩次遭到阻攔,現在馬上要第三次開庭,她擔心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求助媒體,陪同自己去法院離婚,記者接到線索后,6月12號,在開庭當天,見到了求助人袁女士。


袁女士所說的這個他,就是自己的丈夫,非要起訴離婚,也是有“不得以”的原因。


袁女士說,丈夫每次家暴,下手都不輕。



采訪正在進行的時候,法官給袁女士打來的電話,告訴她開庭的時間已經到了。
盡管此時還沒有弄清楚,袁女士為何遭家暴,但看到法官催促她盡快到庭,記者決定,先把她送到法院。

到了法院之后,袁女士撥打了丈夫的電話,她希望這次到法院,能把他們倆離婚的事兒有個了結。

距離開庭時間已經過去了半個小時,袁女士丈夫還是沒出現,法院工作人員讓袁女士先去開庭,進到法庭之前,記者要到了她丈夫的電話號碼。之后,記者撥通了袁女士丈夫李先生的電話。
袁女士丈夫 李先生:
開庭我沒有時間去,可以缺席判決;我同意跟她離婚。俺的大孩兒結婚剛一個月,她跟著人家私奔出來了,我們把她找回來了,又勾引那個男的,又出來一次,上一次在法院,是我的孩子、還有袁女士的姐姐、還有我的大侄子給她拉回來了,在家呆不住,又偷偷出來了,又跟著那個人出來了,你說我要她弄啥。
對于妻子說被他家暴的事兒,李先生這樣說。


電話里,袁女士的丈夫說,今天上午不能去開庭,是因為他的母親現在重癥監護室,需要人照顧,如果需要了解他們之間的事兒,可以約在下午見面。中午十二點左右,袁女士從法院走了出來。對丈夫提到他多次出軌的事兒,袁女士這樣說。


對于丈夫曝出她出軌六次,對象大多是本村村民時,袁女士這樣說。

那么,到底誰在說謊?家暴和離婚一事,有沒有關聯?記者希望當天下午兩點,袁女士能和丈夫見面,把誤會解開,矛盾化解。


李麗 隨行律師:
袁女士現在的擔心是李先生會對你動用家暴,見到你了會對你動粗,那我覺得這種可能性我們已經考慮到了,所以我們把地點約在了派出所門口,他如果敢對您動粗的話,那么他會受到應有的制裁,而且我們這么多人,這種可能性很小,所以說這個顧慮可以打消。如果您是因為其他的原因不愿意面對,也請您真誠的告訴我們,不要再找借口了。


到底是不想見,還是另有原因呢?


當天下午兩點,記者和律師來到了袁女士丈夫約定的地點。見面后,袁女士丈夫說,他們倆結婚已經28年了,自己對這個從17歲就跟他在一起的妻子,算是疼愛有加。



按照李先生的說法,這件事情過后,妻子袁女士確實規矩了很多,直到去年她外出工作的第一天,李先生不愿看見的事情,再次發生了。

李先生 袁女士丈夫 :
當天她上班第一天晚上,她在梁周大道東段,他們兩人在車上發生了關系。她這人和別人不一樣,她回家還給你學學,好像是我有這種本事勾引男人,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袁女士丈夫說,妻子自從跟同事王某有了關系之后,就經常不回家。

李先生 袁女士丈夫:
他倆住在二樓,他的媳婦兒住在下面,她給人家種蒜。最后兩個女人打架,把袁女士和王某弄到派出所里,這都有備案。
對于妻子投訴遭家暴一事,李先生這樣說。


李先生說,對于妻子起訴離婚,自己前兩次找來孩子和親戚去法院門口勸解妻子,一是因為想要保全一個完整的家,二是妻子離婚協議條件太苛刻,不僅不撫養未成年的第二個孩子、不承擔債務之外,還要分割家產,家里唯一一輛轎車也歸袁女士所有。

李麗 隨行律師 :
這個按照我們國家《婚姻法》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積累的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的時候確實是應當分割的。我看起訴狀上寫的有婚內曾經蓋過八間房子,八間房子應該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確實應該分割一部分;另外這個車輛在你大兒子名下,那么這個車輛就是你們兒子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是不能分割的,就是雙方爭議很大的債務問題,那么離婚的時候袁女士也應當分割一半的債務 。
李先生告訴記者,如果不是妻子執意要離婚,為了家庭和孩子,他仍愿意承受這一切。

妻子婚內多次出軌,丈夫一再忍讓,這種讓很多人都難以理解的夫妻關系,李先生此時還抱有幻想。
李麗 隨行律師:
我基本可以斷定,你們這個感情走到了末路,也就是婚姻關系感情已經破裂,而且沒有和好可能。因為她已經兩次起訴到法院,你也明確表態愿意離婚,對她已經失去信心,對她已經絕望了,所以說感情破裂已經成為事實,那么接下來我想表達的是如果這段婚姻真的沒辦法進行挽回選擇要解體的話,盡量是要一種好聚好散的方式解決,這樣其實讓你們夫妻雙方以及孩子都會更容易接受一些。其實促成袁女士多次出軌的原因是李先生無底線的包容,我認為這是最根本的原因。所以大家面對生活上的小事我們要多加包容,但是婚姻中原則性問題:出軌、家暴,希望能做到零容忍。
來源:河南廣播電視臺法治頻道19:20《法治現場》
記者:曹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