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鄭州市農業路附近

  晶華城三期31號樓樓下

  地面上散落了很多玻璃碎片

  業主反映這些玻璃

  都是剛從樓上砸下來的!

  業主和附近的商戶都表示

  今年四月份至今

  從樓上往下扔玻璃瓶的事情頻頻發生

  每天扔瓶子的時間不固定

  已經有業主的車輛被損壞

  想一想就心有余悸

  晶華城小區的物業表示

  事情發生之后

  為了避免高空拋物

  專門在樓頂安裝了監控

  監控投入使用后

  沒想到竟然拍下了這樣一幕

  經過小莉多方協調

  目前晶華城物業與

  晶華城社區以及電廠路派出所

  針對此事進一步進行溝通

  初步決定會加強偵查手段

  把樓道內部的攝像頭加強

  人防機防結合排查

  爭取盡快避免高空拋物事件發生

  高空墜物

  一直都是“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一張圖了解高空墜物傷害有多大

  一顆雞蛋或致死!

  ▼

  • 從4樓拋下來會讓人起腫包

  • 從8樓拋下來就可以讓人頭皮破損

  • 從18樓高甩下來就可以砸破頭骨

  • 從25樓拋下可使人當場死亡

  高空拋物的法律后果

  1、如果拋物行為致人死亡,則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并要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如果拋物行為致人損傷,則依法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3、《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 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如何避免自身和他人被砸傷

  為了自己也為了家人

  下面這個提醒

  請認真看看吧

  重要提醒!

  一、絕對不要高空拋物。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從自身做起,更要制止他人高空拋物的行為。

  二、在看到高空中有搖搖欲墜的物體時,要及時向消防等相關部門反映,立即處置、消除安全隱患。

  三、及時清理陽臺、窗臺上容易被風吹掉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避免意外高空墜物的發生。

  四、風雨天外出時,不要緊貼墻面老化的大樓以及在廣告牌下行走或逗留。

  五、遇到施工、裝修等可能產生墜物風險的場所,應注意觀察或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