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鄭州市農業路附近
晶華城三期31號樓樓下
地面上散落了很多玻璃碎片

業主反映這些玻璃
都是剛從樓上砸下來的!

業主和附近的商戶都表示
今年四月份至今
從樓上往下扔玻璃瓶的事情頻頻發生
每天扔瓶子的時間不固定
已經有業主的車輛被損壞
想一想就心有余悸

晶華城小區的物業表示
事情發生之后
為了避免高空拋物
專門在樓頂安裝了監控


監控投入使用后
沒想到竟然拍下了這樣一幕

經過小莉多方協調
目前晶華城物業與
晶華城社區以及電廠路派出所
針對此事進一步進行溝通

初步決定會加強偵查手段
把樓道內部的攝像頭加強
人防機防結合排查
爭取盡快避免高空拋物事件發生

高空墜物
一直都是“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一張圖了解高空墜物傷害有多大
一顆雞蛋或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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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4樓拋下來會讓人起腫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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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8樓拋下來就可以讓人頭皮破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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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8樓高甩下來就可以砸破頭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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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5樓拋下可使人當場死亡
高空拋物的法律后果
1、如果拋物行為致人死亡,則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并要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如果拋物行為致人損傷,則依法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3、《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 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如何避免自身和他人被砸傷
為了自己也為了家人
下面這個提醒
請認真看看吧
重要提醒!
一、絕對不要高空拋物。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從自身做起,更要制止他人高空拋物的行為。
二、在看到高空中有搖搖欲墜的物體時,要及時向消防等相關部門反映,立即處置、消除安全隱患。
三、及時清理陽臺、窗臺上容易被風吹掉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避免意外高空墜物的發生。
四、風雨天外出時,不要緊貼墻面老化的大樓以及在廣告牌下行走或逗留。
五、遇到施工、裝修等可能產生墜物風險的場所,應注意觀察或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