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理工職業(yè)學院的一位靳同學,在2018年預交了下一年的學費,2019年因為腿部受傷,無法繼續(xù)學習。靳同學向學校提出了退學申請,可是,一年過去了,學費卻一直沒能退還,究竟卡在哪個環(huán)節(jié)呢?

  當天節(jié)目之后,記者聯(lián)系到了鄭州理工職業(yè)學院建工系輔導員,鄒老師說,預科生要預交3000元學費,靳同學選擇中途退學,等于浪費了一個招生名額。所以學校有規(guī)定,預科生提前交的學費是不退的。當記者試圖再努力與鄒老師溝通一下,沒想到,鄒老師很不耐煩打斷了記者的話。

  河南天坤律師事務所的胡宗軍律師給出了自己的觀點。作為學校來講,收取學費,它和學生之間并不是一種合同關系,不等同于社會上的經(jīng)濟關系,目前這個學費也僅是對教育經(jīng)費不足的一個補充,因此,他不適用了我們國家相關的合同法。對于學校里面收取的3000元學費,并非因為自己的主觀原因,而是客觀原因導致不能上學,這種情形作為學校來講,應該按照公平和公正的原則,將收取的學費全額退還。

  當天下午,記者來到新鄭市107國道的鄭州理工職業(yè)學院,找到了教務處。只有一位女老師在辦公室。這位老師說,退費問題是財務處負責,學生的問題由學生處來負責。總之,教務處無法處理此事。那么,記者應該去找誰呢?經(jīng)過一番溝通,她建議記者去找黨政辦公室。下午三點,記者在學校黨政辦見到了薛老師。薛老師說,按規(guī)定,靳同學的情況可以退學費。但此時,另外一位老師又說按月退。

  一會學費不能退

  一會又說可以退

  還有一種意見是按月退

  到底是怎么退呢?!

  在記者的要求下,薛老師把學生處的李處長和建工系周書記一同叫到了黨政辦,可周書記一口咬定,靳同學的學費不能退。不知道這位最后請到的周書記是不是學校負責人,但周書記的話否定了之前薛老師和黨政辦兩位老師的說法。總之,學費不能退!面對記者的追問,周書記最終也沒能說出依據(jù)的是哪個文件規(guī)定。

  這時,一直坐在旁邊默不作聲的學生處李處長說話了,李處長說,他們會再次和靳同學溝通,同時,盡快將這個情況向學校的領導匯報,拿出處理方案。第二天上午,記者接到了建工系周書記的電話,學生學費已退還。幾分鐘后,記者接到了靳同學的電話。

  記者從側面了解到,靳同學的家庭情況有些復雜,父母離異,父母雙方共同出資在新鄭為他首付買了一套房子,月供需要靳同學自己來支付。如今,摔傷了腿的靳同學又提出了退學,未來他將面對的責任和壓力可想而知。做為學校,做為社會,做為媒體,我們衷心希望,盡一己之力,讓靳同學感受到被幫助的溫暖。祝福靳同學早日康復,也祝福他的未來充滿陽光。

  來源:《直通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