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4日6時25分許,新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智能交通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在勝利路新都匯附近發生交通事故,一輛兩輪摩托車與一輛電動車相撞,兩輪摩托車在發生碰撞后逃逸,電動車駕駛人受傷。

在案件調查過程中,辦案民警通過調取事發地及周邊監控,經軌跡追蹤發現發生第一起事故后,摩托車駕駛人在逃跑過程中又與一輛路邊停放的三輪車發生碰撞倒地,此時肇事司機再次逃離事故現場,隨后又與一輛共享單車相撞倒地。在第三起事故的視頻中看到肇事司機也已受傷,并將自己的摩托車推至路邊后徒步離開現場。民警立即驅車前往第三起事故地點,在周邊搜尋到肇事摩托車予以暫扣,并在附近醫院查找肇事司機。

上午十時許交通管理支隊事故大隊稽查中隊辦案人員在我市371醫院骨科發現嫌疑人員信息,但在病區找不到該駕駛人,其家屬先是稱聯系不上肇事駕駛員,后又改口說正在進行手術,而醫院工作人員稱此人剛剛離開。

中午一點,辦案民警來個“回馬槍”再次來到醫院,找到了更換了病床的肇事駕駛員吳某,并對其進行抽血檢驗。經詢問,吳某對其酒后駕車相繼發生三起事故、兩次逃逸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據了解:吳某在凌晨四點左右同朋友共三人在飯店吃飯并喝了幾瓶啤酒,加上一夜沒有休息,對于自己駕駛摩托車回家路線都記不太清楚,發生事故時精神狀態不是很好,心里非常害怕,在第三起事故發生后吳某被自己朋友開車接走。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其實上路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并不可怕,只要駕駛員立即停車報警、救助傷員,那也只是一起單純的交通事故,但如果駕駛員一時糊涂選擇了逃離,性質就完全不一樣了,肇事逃逸可是要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的。所以,小編也提醒大家,在交通事故面前不要逃避,要冷靜的選擇救助傷員,保護現場,等待交警的處理,并勇于承擔起自己的社會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