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啥情況?鄭州百悅萬達廣場竟敢代替購房者簽訂認購協議。。。。。。

  馬先生今年4月份在紅專路與經七路口的

  百悅萬達廣場認購了一套商鋪

  然而3個月過去了

  馬先生的商鋪非但沒有開業

  反而和開發商打了3個月的嘴官司

  馬先生說商家假冒自己名字簽定認購協議

  這聽起來有點不可思議。

  事件經過到底是怎樣的?

  馬先生說,商鋪的開發商名稱是“恒祥實業有限公司”。4月23日當晚,馬先生同意先交付1萬元訂金,再考慮是否購買商鋪。然而就在馬先生交完訂金以后,恒祥實業有限公司在未經馬先生同意的情況下,代替馬先生簽署了認購協議。如今,馬先生不買了,可錢卻一直退不下來。

  馬先生曾在5月10日聯系百悅萬達廣場銷售部王經理:他說雖然馬先生沒有親自簽署有效合同,但之前由售樓部和開發商簽署的那份認購協議和賬單已經遞交至開發商,訂金也在開發商手里。如果開發商不同意退款他沒有辦法,他只負責售樓但不負責退樓。

  5月28日,馬先生再次聯系了王經理: 馬先生再三強調,他本人并沒有和開發商直接簽署認購協議。而王經理表示,馬先生的合同已經走完了購買程序,退款要再走一遍退款程序。當馬先生再三追問退款期限時,王經理說無法給出任何承諾。

  周二當天,記者和馬先生一起來到了百悅萬達廣場售樓部。銷售顧問小魯說,領導已經在審核退款手續,退款兩周就能到賬。在記者的現場見證下,馬先生在百悅萬達廣場售樓部與開發商簽署了退款協議。

  銷售顧問小魯說,所有退款手續已經遞交開發商,馬先生只需要等通知,最晚一個月內退款就會到賬。簽署完退款協議的馬先生似乎輕松了不少。

  就在馬先生安心等待退款到賬時

  事情卻發生了

  一百八十度大反轉!!

  馬先生在第二天意外的接到了百悅萬達廣場銷售部王經理打來的電話。剛剛簽完退款協議,只一天時間,錢又不能退了。周四上午,記者再次陪同馬先生來到百悅萬達廣場售樓部,這次一位案場總負責人王季總經理接待了記者。王季總經理說,銷售王經理的說法是不準確的,公司已經在走退款程序了。最晚不會超過兩個月。

  但有了之前的經歷,現在的馬先生已經不敢輕易相信任何人代表公司說的話,他要求王總給出承諾:在現場,百悅萬達廣場案場負責人王總代表恒祥實業有限公司做出承諾:馬先生購買商鋪的1萬元訂金最晚將于7月28號前退還到賬。出了售樓部之后,馬先生長舒一口氣,表示對現在的處理結果很滿意。

  一萬塊錢,一句承諾。

  為了這句承諾,

  馬先生已經折騰了近3個月。

  我們常說:誠信值千金。

  7月28日,

  《直通1041》將繼續回訪馬先生,

  我們一定要幫他見證誠信的力量!

  來源:《直通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