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發現一起處理一起!鄭州這兩人因違反環保禁止令被拘留15日

  映象網訊(記者 王韶卿 王浩峰 實習生 薛湉湉 通訊員 劉媛 劉璐璐) 8月2日,鄭州市二七區法院在鄭州市林業產業發展中心開展“打擊違反環境資源保護禁止令行為現場會”,當場對一起違反環保禁止令、傾倒渣土垃圾破壞生態環境的案件宣布處罰決定書。二七區政法委書記雍明軒、省人大代表張志華、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炅、鄭州市林業局黨委委員、森林公安局局長王海林以及林業產業發展中心、市森林公安局治案大隊、市林業稽查大隊、區執法局、環保局、國土局、鄉鎮辦及各村委人員等到場參會。

  據了解,2017年,鄭州市二七區侯寨鄉麥秸垛溝村村民劉某以10萬元價格承包了位于麥秸垛溝村的一塊坑地,用于傾倒渣土。這塊坑地原于2005年3月出租給鄭州市林業局用于植樹造林,共7.5畝左右。后劉某經人介紹,與賈某簽訂合同,約定由賈某以50萬元價格再次承包,用于傾倒渣土。而后,賈某向劉某支付30萬元,并聯系相關人員向該地塊傾倒渣土約30車。

  2019年4月份,經人介紹,劉某與萬某認識,并協商關于該地塊的承包傾倒渣土垃圾事宜。萬某得知該地塊已在2017年由賈某承包,便找到賈某協商,雙方約定先倒三天試試。

  雙方協商后,萬某經人介紹聯系到了工地,再由工地負責聯系車隊負責拉土填坑。2019年5月4日晚,車隊開始向現場拉土傾倒。在倒了兩車后,被鄭州市林業產業發展中心工作人員及時發現并報警,鄭州市森林公安局的干警趕到后立刻制止了傾倒渣土行為,并扣押了涉案車輛,經統計,涉案車輛均為前四后八的大型運輸車輛共11輛。

  隨后,鄭州市森林公安局對案件展開調查工作,并在初步調查落實后,將案件移送至二七法院。

  在本案中位于鄭州市二七區侯寨鄉麥秸垛溝村的菜園溝地塊,早在2005年就規劃為重點林業區,禁止任何破壞行為。二七區法院于2018年7月20日作出(2018)豫0103行審20號行政裁定書,并向全區發布《全域環境保護禁止令》,禁止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在鄭州市二七區范圍內非法實施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行為,而本案中涉案人員無視相關法律法規,違反禁止令規定,向重點林業區傾倒渣土垃圾,毀壞了樹木,破壞了生態環境,造成惡劣的影響。

  活動現場,二七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學文當場宣布處理決定,案件兩名主要人員賈某、劉某拘留十五日,涉案13名當事人罰款10萬元至1萬元不等,對當事人進行訓誡并責令其具結悔過。

  活動中,該案被處罰人白某當場進行表態發言,表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對自己的違法行為對生態環境所帶來的嚴重損害表示懺悔。

  二七區法院選擇通過對環境違法案件公開處理,鼓勵廣大人民群眾勇敢同一切破壞大氣、水系、耕地和林地的違法行為做斗爭。同時,二七區法院積極加強與環保行政執法機關配合,提高聯合執法成效,依法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決心切實為打造“天藍、地綠、水凈、河美”的新二七和新鄭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