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鄭州日報
原標題:鄭州出臺18條措施促進就業 畢業生最高能獲35萬貸款
就業為民生之本,10月8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我市出臺《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18條“干貨措施”為就業護航。
為企業“松綁”
《意見》明確,我市將實施援企穩崗護航行動,發揮失業保險預防失業作用,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上年度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或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標準確定。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依法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扶持小微企業發展。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松綁加力。
創業擔保貸款 畢業生最高能貸35萬
我市將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策支持力度。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高校畢業生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35萬元。合伙經營或組織創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一年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同時,擔保機構要做好可承諾擔保事項,不動產登記部門對個人(含合伙創業和組織創業)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實行房產抵押登記免于評估,免收個人(含合伙創業和組織創業)和小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房產抵押登記費和服務費等。
此外,我市將落實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對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每人每年5200元的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擴大就業見習補貼范圍
加強創業載體建設。每年認定一定數量的示范性創業孵化基地和新型孵化平臺,對達到市級標準的,由市財政按規定給予一次性獎補。市級及以上創業孵化基地、新型孵化平臺每孵化一戶企業運營1年并帶動3人以上就業的,按每戶每年不高于1萬元的標準給予孵化成果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還將擴大就業見習補貼范圍。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就業見習補貼范圍由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下同)擴展到16至24歲失業青年;組織有見習意愿的失業青年參加3至12個月的就業見習,提高其就業能力。每兩年認定一批市級示范性就業見習基地,按每家5萬元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就業見習補貼和示范性就業見習基地獎補資金用于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對見習人員指導管理費用以及見習工作經費。
此外,從2019年1月1日起,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殘疾、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可選其中一種困難情形,按規定申領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一次性2000元。
進招聘會的企業或有補助
《意見》中提到,我市鼓勵組織綜合招聘會、專場招聘會,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及其與駐鄭普通類高等院校(含高職高專)共同開展的大型招聘會,進場招聘單位達到100家以上的,按每家參會單位200元標準給予補貼。對依法設立的人力資源中介機構免費為返鄉農民工開展職業介紹服務,實現就業3個月以上的,可按每人300元標準給予職業介紹補貼。高度重視充分就業社區建設工作,對認定為市級、省級充分就業社區和省級星級充分就業社區的,分別給予2萬元、3萬元和5萬元的一次性創建費用補助。
積極開展職業培訓
授之于魚不如授之于漁。
我市支持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難企業組織開展職工在崗培訓,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評估合格的,所需經費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適當支持。
開展失業人員就業創業培訓。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在培訓期間可按每人每天30元標準再給予生活費補貼,生活費補貼政策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時領取失業保險金。
放寬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和范圍。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6個月以上放寬至參保12個月以上,將企業參保職工申請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的范圍由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擴展至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開展精準幫扶 保障困難人員基本生活
實行失業登記常住地服務。失業人員可在常住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申請享受當地就業創業服務、就業扶持政策、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其中,大齡、殘疾、低保家庭等勞動者可在常住地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享受就業援助。
落實失業保險待遇。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及時核定并發放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在正常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金及其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均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保障困難人員基本生活。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給予過渡期生活補助,補助標準根據家庭困難程度、當地消費水平等綜合確定。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脫貧攻堅期內,對低保家庭給予6至12個月的漸退期;建檔立卡貧困戶實現就業的,可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漸退和就業成本扣減的具體辦法根據各地規定執行。對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給予臨時救助。
鄭報全媒體記者 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