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鄭州晚報

  原標題:鄭州第四批28家工地獲“綠牌” 管控期間允許組織施工

  (鄭報全媒體記者 谷長樂)10月12日下午,鄭州市控塵辦對市政府批準的第四批28個符合條件的工地發放“綠牌”,并對企業代表進行揚塵污染防控培訓。獲得“綠牌”的工地,在大氣污染橙色預警期間,允許進行除土石方作業外的其他工序作業。

   對“綠牌”工地動態管理 揚塵污染嚴重的取消資格

  據悉,市控塵辦將對掛綠牌的工地實施動態管理,對存在揚塵污染嚴重的工地取消綠牌資格,且三個月內不允許再申報。

  獲得“綠牌”的工地,在大氣污染橙色預警期間,允許進行除土石方作業外的其他工序作業;黃色預警和臨時管控期間,允許在達標情況下組織施工;紅色預警期間,停止一切施工作業,物料運輸車輛全部禁運。

  施工工地差異化管理已在全市在建項目鋪開實施。2018年11月第一批批準10個綠牌工地,2019年3月第二批批準21個綠牌工地,2019年6月第三批批準14個綠牌工地。市控塵辦相關負責人說,實踐中,綠牌工地的規范化管理理念起到了很好的典型引領作用。“綠牌”工地也不是一勞永逸,為確保“綠牌”實至名歸,達標工地要經得起時間考驗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申請“綠牌”工地的基本條件

  1。項目誠信分值不低于90分;

  2。各項硬件設施設備齊全(噴淋、圍擋、沖洗、LED顯示屏、在線監測、視頻監控等);

  3.8個百分百落實;

  4。當年內未被約談過,未有媒體反面報道,且半年內被督導發現問題次數不超過2次;

  5。工程基礎以上(即土石方作業部分已完成);

  6。黃土裸露區域使用合格的防塵布覆蓋。

  7。建設手續齊全。

  申請“綠牌”工地的流程

  各項目對照綠牌工地條件進行自查自建,在符合條件后向屬地縣市區政府提出申請。

  縣市區控塵辦組織人員進行核查,經初驗合格后向市控塵辦上報申請。

  市控塵辦驗收核實,確認工地揚塵污染治理各項措施是否達標,是否符合條件,給予一定的改正期限。

  由市控塵辦向市政府批準請示同意后,在媒體公示無異議后,正式下發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