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提醒!鄭州嚴查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 個人違章將影響單位評先》

 電動車違規載人被勸阻 鄭報全媒體記者 徐富盈 圖 電動車違規載人被勸阻 鄭報全媒體記者 徐富盈 圖

  來源:鄭州日報

  (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玉東)昨日,我市召開城區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治理工作新聞發布會,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2月20日,持續開展城區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治理,力爭使行人、非機動車交通亂象有明顯改善,交通陋習有明顯遏制。

  行人、非機動車

  這些行為將被嚴查

  行人 闖紅燈、隨意翻越(穿越)道路隔離設施、不走人行道、在車行道內兜售(發送)物品、攔車乞討等違法行為。

  非機動車 闖紅燈、越線停車、隨意橫穿馬路、逆行、違法載人、不走非機動車道、違規上高架路、亂停亂放等違法行為。

   嚴格執法

  翻越護欄將被行政拘留

  在處理涉及非機動車和行人的交通事故時,對非機動車、行人一方存在交通違法行為的,依法對其予以處罰;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一律采取“三教育一采集”進行教育處罰,對有多項交通違法行為的一律合并處罰,對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一律暫扣其車輛,對暫扣的違法車輛,無合法來歷證明的一律不得放行,在對違法行為人教育處罰后,一律書寫具結悔過書,并觀看宣傳教育片。

  對行人隨意翻越護欄的,加大視頻抓拍力度,固定證據,對其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進一步加大背街小巷不文明行為治理力度。各屬地公安分局加大對沿街乞討、散發小廣告的打擊力度,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堅決予以頂格處理。

  晚上8時以后,特警、各分局巡防力量加大對摩的、電動車違法載人等交通亂象的治理力度。

  排查標志標線、信號燈等交通基礎設施

  開展路口、路段交通隔離設施、標志標線、人行橫道安全設施等的排查整治;解決路口車道需優化調整、車道偏移問題;探索研究非機動車等待區等新措施、新手段的運用;針對路口信號配時周期、信號相位及相序、行人非機動車等慢行交通過街時間等問題進行排查。

  高質高標整修人行道、非機動車道

  扎實開展停車場管理秩序整治工作。整治違規設置道路停車泊位,不按規定收費,收費不出具發票,在道路上或其他公共區域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經營性停車場設施設置不完整等問題。

  加快推進智慧停車管理平臺建設。實現停車的智慧服務、智慧收費、智慧監管和大數據分析。計劃于11月底前完成建設方案的制定,于2020年春節前完成智慧停車管理平臺的搭建和調試,逐步實現“停車入位、管理規范、無感支付、違停受罰”。

  切實加強非機動車及共享單車管理。完善協調機制。優化共享單車禁停區設置,結合目前設置禁停區的實際,調整優化重點區域、重點部位的設置,進一步規范共享單車管理。

  規范非機動車停放。進一步規范設置停車點,嚴格按照《鄭州市停車場建設管理條例》加大對違規停放非機動車的處罰和拖移力度,規范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通行秩序。

  高質高標整修人行道、非機動車道。以城市道路設施精細化管理提升工作為抓手,持續開展窨井、側石、阻車樁、道板等非機動車道、人行道的市政設施周期性整修。

  交通違法及嚴重違章納入“個人不良信息”

  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人的信息共享至鄭州市信用平臺,由市發改委統籌實施懲戒。把行人、非機動車違法違規情況作為條件之一,與文明單位推薦評選和動態管理掛鉤。

  《鄭州市個人信用積分管理暫行辦法》也提出將“交通違法以及嚴重交通違章行為”納入“個人不良信息”范圍。一是將交通部門認定的行人、非機動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信息,在市信用平臺上依法進行公示,并納入個人信用積分系統管理。二是經交通部門認定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人,將在申請財政扶持資金、政府部門評優評先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三是不斷創新信用惠民激勵場景,探索推動個人信用報告應用,促進我市城區文明交通風尚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