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鄉男子被判入獄4年,如今被判無罪,民警卻不認同:當年這是精品案件》

  因為一紙判決他入獄4年

  如今被判無罪

  卻又陷入了另一個煩惱……

  這個激動的男人叫鄭永軍

  他說自己身上背負了一個冤案

  1999年12月25日

  新長公路路段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導致一人死亡

  鄭永軍被延津縣交警隊認定

  是這場交通事故的肇事逃逸者

  延津縣公安局提請批捕

  但是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

  不予逮捕

  直到2007年

  他平靜的生活再次被打破

  鄭永軍說當時心里有死的感覺

  因為自己受到了天大的冤屈

  監獄中他委托姐姐

  和70多歲的母親四處上訴

  出獄后他也一直在為此事奔波

  從延津縣法院

  到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

  到河南省高院

  再到湖北省高院

  終于在2019年

  拿到了無罪判決書

  鄭永軍說

  出來之后 駕照被注銷了

  他入獄之前就靠開車養家糊口

  現在駕照被注銷了

  就啥也沒了

  隨后記者跟隨鄭永軍

  來到新鄉延津縣公安局交警隊

  見到了辦案民警何保國

  但他卻這么說

視頻加載中,請稍候...

  并且對判決結果提出了質疑

  民警的話這讓鄭永軍非常氣憤

  而交警隊指導員表示

  國家賠償該咋賠咋賠

  但駕照恢復可能還需要些時間

  入獄4年如今被判無罪

  希望這個案子能水落石出

  含冤的鄭永軍能得到應有的賠償

  也希望相關部門能加快步伐

  恢復鄭永軍的駕照

  讓他能夠繼續開車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