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象新聞客戶端

  原標題:《制假現場觸目驚心!鄭濟警方聯合破獲32萬只假冒口罩》

  大象客戶端記者 王琳 萌友 王旭 周延民/文圖

  房間內的機器上污漬隨處可見,口罩原料和成品被隨意地堆放在地上,生產過程中沒有任何消毒和防護措施。誰會想過被全國人民拿來防護救命的口罩卻有可能是在這樣的環境里生產出來的?

  3月3日,記者從鄭州鐵路公安處獲悉,2月25日,該處聯手濟南鐵路警方,成功破獲“2.5”特大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口罩案,先后將涉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犯罪嫌疑人18人成功抓獲,并全部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此外還上網追逃1人。

  該案累計繳獲假冒“飄安”牌醫用口罩32萬余只,搗毀制假窩點4個,打掉銷售假冒醫用防護用品窩點10處。

  接群眾舉報牽出生產鏈條,30萬只假冒口罩被扣押

  2月5日,鄭州鐵路公安處接熱心群眾電話舉報,稱其在鄭州火車站中鐵快運托運部辦理托運業務時,發現托運部內有大袋包裝的飄安牌一次性醫用口罩,根據自身掌握的專業知識,他判斷這批口罩為假冒偽劣產品。

  接報后,鄭州鐵路公安處高度重視,立即啟動打擊涉疫違法犯罪工作措施,組織民警趕赴現場對舉報內容進行查證。

  到達現場后,民警很快找到了舉報電話中所說的一次性醫用口罩(印有飄安牌字樣,產地為河南省長垣縣),經初步清點共計30萬只。經與河南省長垣縣飄安有限公司聯系,確定無該批次口罩,系假冒產品,民警遂將該批口罩予以扣押。

  鄭州鐵路公安處立即啟動合成作戰工作機制,成立專案組追查口罩源頭。民警很快查明該批口罩系河南某公司員工盛某根據公司采購口罩要求,于1月下旬通過微信朋友圈從一自稱叫張某的人處購買的。

  經詢問,盛某承認,其向張某預定購買一次性醫用口罩50萬只。2020年1月28日,在公司轉賬15萬元訂貨款后,張某將首批30余萬只醫用口罩通過順豐速運郵寄交付。收貨后,盛某公司發現口罩不符合要求,遂與張某協商退貨。雙方協商同意后,該公司于2月5日將30萬只口罩運到鄭州火車站,準備通過中鐵快運將貨退回山東張某處。

  根據盛某提供的線索,民警依托多種手段,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張某在山東泗水一帶活動。

  此時正處于防疫關鍵期,鄭州作為重點疫區,周邊主要道路都設有防疫卡口,很多村鎮還自發組織人員封路,不讓外來車輛進出。為了防疫,所有人員進出市界、省界都需要隔離觀察7到14天,沿途餐飲、住宿場所也都未開門,這就使得人員出行變得極為不便。

  在這種情況下,鄭州鐵路公安處第一時間將案情上報至公安部鐵路公安局,通過鐵路公安局刑偵處向濟南鐵路公安處推送,落實核查犯罪嫌疑人張星,查找口罩來源。

  鄭州、濟南兩地鐵警“云協作”,徹底打掉了共有14人的假冒偽劣口罩四級銷售網絡

  接報后公安部鐵路公安局高度重視此案,分別向鄭州、濟南鐵路警方下達第3、4號督辦指令,要求組織強力專班,及時予以偵破。鄭州、濟南鐵路公安處第一時間成立了聯合專案組,立足各自轄區,圍繞“清鏈條、打窩點、查源頭”的工作思路,開展偵查工作。

  受疫情限制,兩地警方無法現場聯合辦案,傳統的入戶摸排、化裝偵查等調查取證手段也難以有效開展。面對這些困難,他們迅速轉變工作思路,通過互聯網平臺開展“云協作”,召開網絡會議互通案情進展情況,制定偵查抓捕策略,將各自轄區內的線索最大限度進行挖掘,共同推進案件偵破工作。

  2月11日,濟南鐵路警方根據鄭州鐵路警方的通報線索,在山東省泗水縣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抓獲。

  據張某交代,假口罩是他從搞百貨生意的路某海手中以3毛錢每只的價格購買的,再以每只8毛錢的價格向外出售。

  據此,濟南鐵路警方迅速采取行動,于2月14日在山東省泗水縣將為張某提供假口罩的犯罪嫌疑人路某海抓獲。路某海供述其銷售的假口罩主要是從路某景、郝某魯、路某文、王某偉等附近村鎮的小商販處收購來的。

  2月17日上述人員先后到案,供認銷售的假口罩都是從臨沂市某商貿城購進的。

  2月18日至22日,專案組根據涉案人員供述,先后將該商貿城內販賣假口罩的犯罪嫌疑人劉某全、常某霞、密某娜、郁某磊、丁某鳳抓獲。

  經訊問,五名犯罪嫌疑人分別對2019年以來利用經營的商鋪銷售假冒“飄安”牌口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至此一個共有14人的假冒偽劣口罩四級銷售網絡被徹底打掉。

  根據五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這些假口罩主要是從河南長垣的陳某行、謝某龍和安陽滑縣的禹某芳處購買,案件的重心再一次轉回河南。

  一查到底,制假現場觸目驚心,現已全部被查封

  接到濟南方面反饋的線索后,專案組立即采取行動,抽調10名精干警力,兵分兩路分別前往長垣和滑縣開展抓捕工作。 

  辦案民警很快查實犯罪嫌疑人謝某龍因涉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口罩已被長垣市公安局、開封市公安局等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據此,他們積極與長垣市公安局協調配合,對其進行網上追逃。現謝某龍已在貴州省清鎮市被抓獲,目前正處于疫情隔離期。

  2月21日,在長垣當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專案組鎖定陳某行,經警方多方努力,陳某行如實供述了自己在李某軍、李某強處購買偽造的“飄安”牌口罩,并通過微信聯系買家,物流郵寄微信轉賬的方式與劉某全等人交易的犯罪事實。

  本案生產環節的四名主犯已全部浮出水面,專案組很快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軍因涉嫌生產假冒口罩已被長垣市公安局抓獲并提請逮捕,其供認通過生產仿冒“飄安”牌,多次通過陳某行向山東臨沂劉某全等人銷售口罩的犯罪事實。

  2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強也被專案組抓獲。經訊問,其供述自己于2016年注冊公司,生產勞保防護用口罩。由于“飄安”牌口罩知名度大,需求量高,便開始生產仿冒“飄安”牌一次性醫用口罩,并多次通過陳某行提供的人員地址,向山東臨沂劉某全等人銷售口罩的犯罪事實。

  根據幾人供述,專案組人員來到了他們各自生產口罩的“工廠”,所見景象令人觸目驚心,房間內的機器上污漬隨處可見,口罩原料和成品被隨意地堆放在地上,生產過程中沒有任何消毒和防護措施。

  至此,該案案情已全部查清,犯罪嫌疑人除滑縣人禹某芳仍在外地逃竄外其余18人均已到案,并被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目前,鄭州鐵路警方已將該禹列為逃犯進行網上追逃,并多方開展工作促其投案自首。犯罪嫌疑人李某強、李某軍、謝某龍、禹某芳的生產假冒口罩窩點均已被當地有關部門進行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