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河南省陽光高考

  原題:《重磅!河南多所高校領導班子調整!這些高校發布住宿費退費!》

  高校領導班子調整

  近日,河南省政府發布一批人事任免通知,涉及信陽師范學院等多個高校。詳細名單如下:

  信陽師范學院

  任命鄭云(女)為信陽師范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商丘師范學院

  任命程功鵬為商丘師范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河南城建學院

  任命周穎杰、吳曉紅(女)、陳松濤為河南城建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黃淮學院

  任命宋建新為黃淮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河南牧業經濟學院

  任命姚毅為河南牧業經濟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河南推拿職業學院

  任命馮民生為河南推拿職業學院院長;

  免去婁赟的河南推拿職業學院院長職務。

  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

  任命焦洪濤為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院長。

  這些高校發布住宿費退費

  5月27日,河南三部門發布最新通知!不得提前收取學費,落實住宿費退費!這些學校已發布相關退費工作安排,一起來看看吧~

  河南大學

  學校將按照上級文件要求,結合河南大學2020年春季學期學生返校復學計劃,本著“合規合理、實際發生、輕重緩急、關愛學生”的原則,根據學生處、研究生院和后勤集團總公司提供的學生返校復學情況和實際在校住宿信息收取住宿費,每學年的住宿費按照10個月(每學期5個月)計算,多余部分于學期末據實結算一律退還學生。在校實際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

  南陽理工學院

  今年突如其來疫情讓同學們有了一個超長假期,特殊時期,為體現對學生的關心和關愛之情,南陽理工學院經研究決定,對2020年春期畢業班學生的住宿費予以退還,非畢業班學生的住宿費納入下學年使用。

  為嚴格落實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精神和學校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學生住宿費退費工作要求,各學院輔導員通過電話、QQ群、微信群等方式及時將學校的政策傳達給每位學子,并耐心解答學子們關于退費的各種疑惑;財務處快馬加鞭,經過對畢業生信息核實比對等環節,5月26日統一將費用退回到畢業生卡中,在收到退費后,畢業生們紛紛為母校點贊。目前,南陽理工學院已為6100余名畢業生退回費用229萬元。

  商丘學院

  學校按照實際發生原則結算住宿費,每學年按照10個月(每學期5個月)計算。在校實際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2020屆畢業生返校辦理離校手續期間不再收取住宿費,按照全年住宿費的一半辦理退費,經核實本人銀行卡及住宿費金額等信息后于離校前結算。

  安陽師范學院

  1。按照實際發生原則收取住宿費,每學年按照10個月(每學期5個月)計算,對本學期不返校學生按照全年所交住宿費的50%予以退費。2。 對已返校復學的學生,在校實際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收取住宿費,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收取住宿費。3。 對6月15日以后返校的畢業生不再收取住宿費,按照5個月退費。4。 畢業生住宿費需退還部分,由財務處直接退還到學生綁定的銀行卡。

  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

  洛陽理工學院

  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

  退費范圍:2019—2020學年全體在校生

  退費原則:1。畢業生住宿費:2020屆畢業生2019—2020學年第二學期繳納的住宿費全部退還。2。非畢業生住宿費:非畢業生2019—2020學年第二學期已繳納的住宿費,在新學期開學繳費時予以減免。

  河南工程學院

  一、計算方法。學校按照實際發生原則收取住宿費,每學年按照10個月(每學期5個月)計算。依據相關規定,學校決定不再收取本學期住宿費,按5個月住宿費標準予以退還。

  二、退費原則。2020屆畢業生的住宿費經財務部門核實信息后退還至學生用于扣劃學費的建行銀行卡中;非畢業生的住宿費抵扣2020-2021學年住宿費。

  黃河交通學院

  一、學校按照實際發生原則收取住宿費,每學年按照10個月(每學期5個月)計算,在校實際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

  二、2020屆畢業生住宿費退費說明:住宿費多余部分經財務部門核實信息后退還至學生本人的銀行卡中。書費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和住宿費一起辦理。

  三、非畢業生疫情期間住宿費直接抵扣2020-2021學年住宿費。

  商丘工學院

  一、學校按照實際發生原則結算住宿費,每學年按照10個月(每學期5個月)計算。在校實際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

  二、2020屆畢業生離校前結算,經財務處核實信息后退還至學生“校園一卡通”銀行卡內。

  三、非畢業生疫情期間住宿費直接抵扣2020-2021學年住宿費。

  河南科技大學

  一、退費原則

  學校按照實際發生原則結算住宿費,每學年按照10個月(每學期5個月)計算。在校實際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對于按學校規定時間返校辦理離校手續的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期間不收取住宿費。

  二、退費分類

  2019-2020學年學費已交清的學生,所退住宿費將退入學生本人用于扣劃學費的銀行卡中;2019-2020學年學費未交清的學生,所退住宿費將抵所欠學費,望學生按差額及時繳納學費。

  三、退費時間

  2020屆畢業生離校前結算,非畢業生于本學期末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