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洛陽一小區門口私劃停車位違規收費,稱:不繳費可調動交警拖車》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張超飛/文圖
[核心提示]
8月3日下午,家住洛陽市洛龍區開元壹號小區的王先生,向大象新聞·東方今報記者反映稱,他所在小區南門的錢江路上,一周前突然被規劃了臨時停車位,在沒有任何通知和明示的情況下開始收取停車費,并且還超過了洛陽市規定的3元標準。
[現場]
收費員:老板說不繳費調交警拖車
3日下午,記者來到了位于開元壹號南門的錢江路實地查看。發現該路段每隔一段距離就有“全線禁停”的標牌,但在道路南側卻規劃了一排停車位,并標有編號,嶄新的標線能看出剛規劃不久。


記者剛把車停好,就過來一位收費員要收取5元停車費,這一價格遠遠高出了洛陽市規定的3元標準,而且車位旁也沒有相關收費標識。
據該收費員稱,停車位是前不久剛規劃的,從8月2日開始收取停車費。至于為何要收取5元,收費員表示這是老板定的價格,他們只是按要求收取。同時還聲稱哪輛車不給繳費,或哪輛車繳費時間長聯系不上,就讓交警拖車。
在收費員出具的發票上顯示,收費公司為洛陽林濤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發現,該公司注冊于2020年2月26日,經營范圍為市場管理服務,自由房屋租賃,物業管理,停車場建設、管理服務。
自從規劃完停車位后,交警就開始在此處貼條。據開元壹號小區另一位業主石女士稱,8月2日上午她看到有交警在這一路段貼條,凡是被貼的都是停車位以外的車輛,隨后記者也發現在道路北側未劃停車位的地方有幾輛車被貼條。

[調查]
該路段停車位屬非法停車場違規收費
據了解,2019年5月,洛陽市出臺了《洛陽市城市區機動車停車管理暫行辦法》,對城市區內機動車停車設施規劃、設置、使用,以及停車秩序、服務、收費等均做出明確要求。
其中指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會同城市管理部門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周邊停車泊位供需情況合理施劃路內停車泊位。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施劃。并且,在市政管理范圍內從事停車經營活動的,需報經市城市管理部門批準。
那么這些剛規劃不久的臨時停車位是否合規?收費又是否合理呢?對此,記者聯系采訪了洛陽市洛龍區城市管理局,該局一工作人員表示,最好找轄區交警大隊了解情況。“停車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路內停車泊位的施劃是由交管部門,根據道路狀況批準設定的,我們是配合單位,道路以外的公共停車場歸我們管。”該工作人員說。
該工作人員還稱,從去年開始,洛陽市路內停車泊位的特許經營權,都移交給了弘義集團(洛陽弘義公用事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所有停車泊位的管理權限都歸他們。
隨后,記者從洛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安樂交巡大隊了解到,該路段停車位是由市政規劃,路面標線的施劃也不歸他們負責,至于是否收取費用并不清楚。
4日上午,對于收費問題,記者又聯系采訪了洛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隨后,據該局工作人員從洛龍區城市管理局等相關部門了解得知,該路段為私自設立的車位,并未備案,屬于非法停車場。而非法停車場的收費問題已超過他們管理范圍。
有關此事的進展,記者將持續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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