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正觀新聞

  原標題:《專偷高檔煙酒,少年獲刑3年4個月》

  破窗而入,專偷名煙名酒,前后盜竊三次,涉案財物價值16萬余元。近日,許昌市魏都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一起盜竊案,被告人多次盜竊高檔煙酒獲刑3年4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退賠經(jīng)濟損失。

  許某初中輟學之后便常年在社會上混跡,曾多次參與盜竊。2023年4月,許某指使未成年人在新鄉(xiāng)市某茅臺共享店進行盜竊,砸破玻璃門進入,盜竊現(xiàn)金6000元和精品茅臺酒2箱、茅臺虎年生肖酒2箱;2023年5月,許某伙同他人,再次來到該茅臺共享店,盜取茅臺狗年生肖酒3箱、貴州茅臺飛天酒1箱、貴州大曲兔年生肖酒1壇;2023年6月,許某再次指使他人到山東省濟寧市某茅臺共享店進行盜竊,盜取飛天茅臺白酒1箱、茅臺1935白酒2箱、飛天茅臺白酒5瓶、茅臺兔年生肖白酒1瓶、茅臺虎年生肖白酒1瓶、茅臺王子生肖白酒3瓶、軟中華香煙3條等。共計價值169130元。

  法院審理認為,許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且被告人許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由于被告人許某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應對其從輕處罰,最終判決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退賠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

  (正觀新聞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宋帆 陳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