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首次發布具有典型意義的行政案例4月9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首次發布具有典型意義的行政案例

  映象網訊(記者 蔣宇飛 文/圖 通訊員 楊?。┬姓V訟案俗稱“民告官”。在我國,行政訴訟雖然已經實施了二十多年,但由于起步晚,許多人在權利受到違法行政行為侵犯時仍然習慣于到處信訪、找領導。

  4月9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首次發布具有典型意義的行政案例,以期通過典型行政案例公開,通過媒體讓公眾了解行政訴訟,了解在權利受到行政機關侵犯時獲得法律救濟和保護的法律渠道。

  省高院新聞發言人徐哲表示,希望通過行政案例的公開能夠告訴公眾,行政審判已經具有相當的權威性,可以切實保護公民權利。

  另一方面,通過發布案例的形式公開行政案件,可以利用媒體的優勢在更廣泛的層面上形成公眾輿論,對行政機關的執法行為進行評判,起到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重要作用,促進行政機關不斷提高執法水平。

  案例一:房屋征收補償不公平找法院來幫忙

  案情:2012年,商丘市睢陽區人民政府啟動了商丘市睢陽區長江鑫苑棚戶區改造項目,王春生的房屋在該項目房屋征收的范圍內。由于王春生與睢陽區政府未能達成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睢陽區政府作出了商睢政征補[2013]1號房屋補償決定。王春生不服該補償決定,提起行政訴訟。

  結果:商丘市中級人民院審理認為,被訴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的產權調換方式中,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等均不明確,不符合法律規定,故判決撤銷被訴房屋補償決定。宣判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

  意義:法院判決鮮明地指出了房屋補償決定所確定的產權調換方式存在的問題,彰顯了司法對被征收人的權利保護。在當前各個地方的房屋征收工作中,不能公平補償的問題最為突出。房屋是公民的重要生活依靠,對房屋的公平補償應當成為人民法院監督行政機關房屋征收工作的重點,以切實保護公民的財產權。

  案例二:不服環保行政處罰可以狀告環保局

  案情:2013年5月20日,安陽市環境保護局對安陽宗村桑德水務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其加氯間未正常使用,排放廢水中細菌超過國家標準。在聽取桑德公司陳述申辯后,環保局作出安環罰字[2013]第1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桑德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結果: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環保局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前進行了調查取證,充分聽取了當事人的意見,程序合法,該行政處罰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充分,決應予以維持,判決維持環境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意義:在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峻的情況下,環境保護部門應充分履行職責,促進環境不斷改善。但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工作也必須依法進行,當事人不服時,同樣可以通過行政訴訟要求人民法院進行監督。本案中,人民法院通過對案件的審理,確認了環保行政處罰合法,解決了行政相對人和環保機關的法律爭議,體現了通過法律程序解決法律爭議的現代法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