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作為“承租人”,則應當保護房屋并按照租賃合同約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和改建、擴建房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等。
關鍵詞:登記備案
個人出租房屋不登記,最高罰款1000元
需要提醒“房東”們的是,即將實施的《辦法》還提出,我省的房屋租賃將實行登記備案制度。
按照要求,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后30日內,房屋出租人應當持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證明、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到省轄市或者縣(市)住房城鄉建設(房產)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齊全并且真實、合法、有效的,省轄市、縣(市)住房城鄉建設(房產)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向租賃當事人開具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將成為房屋租賃管理的有效憑證。如果房屋租賃合同重要內容變更的,出租人應當自原租賃合同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原租賃登記備案部門辦理登記變更手續。
違反相關規定不進行登記備案的,將責令限期改正。其中,如果個人逾期不改正的,將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單位逾期不改正的,將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延伸閱讀
如何規范合租?暫未出臺規定
鄭州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鄭州市房屋出租執行的是2004年出臺的《鄭州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以及2011年住建部出臺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對于房屋出租,鄭州市都要求出租人和承租人要到房管部門登記備案。
據了解,目前鄭州市場上,對于商業用房、辦公用房出租,登記備案制度執行得比較好;對于商住房出租登記備案執行還不是很好,原因主要還是房屋出租雙方意識不強,嫌麻煩,實際上,一旦登記備案后,出現出租糾紛后,房管部門可以介入幫助更好地解決。
另外,對于市場上出現的房屋出租中的合租、群租現象,河南以及鄭州市都還沒有相應的政策辦法進行規范。
另外,此次河南省出臺的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對中介機構也提出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