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我租你房,你付我錢,本以為出租房屋只要房東、房客談好價錢,簽了租房合同即可。可是從7月1日起,出租房屋要踏上交稅之路,多數人稱“吃不消”。業內人士認為,羊毛出在羊身上,抬高房租已無疑問。
□東方今報記者 夏萍
【市民】
◎房東發愁:合同沒到期稅要自己交
“又要多交稅了!”得知7月1日起開始正式施行《河南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鄭州市民韓女士的第一反應是收入要受影響了。她在鄭州桐柏路與棉紡路交叉口有個面積為50平方米的小門面,每月可收得租金上萬元。若從這筆收入中拿出一部分交稅,她有些不情愿。
和韓女士有同樣心情的房東不在少數。市民馮先生在鄭州市博頌路與索凌路交叉口附近有一個門面房,60平方米,按照每月租金6000元簽了兩年合同。可合同還沒有到期,稅收就來了,馮先生一時又沒辦法漲房租,這虧只能自己吃了。馮先生說,一旦交稅,那相關費用自然會轉嫁到租房人的身上,合同結束后立馬會漲房租,“同樣的房子多了一兩千元,租客肯定跑了”。
◎租客煩惱:這稅肯定要加到我頭上
“房東不是傻子,這錢最終還是得由我們來負擔。”在東風路與天明路交叉口做化妝品生意的陳小姐,斷定商鋪合同到期后,房東一定會給她漲房租。
“房租是我們干個體最大的壓力,多年培養起來的相對穩定的客戶群,如果換地方就丟了。”說到這兒,陳小姐滿臉愁容。
◎中介害怕:加重了負擔,客戶恐將流失
以前,出租房屋只需要通過房屋中介或在商鋪門前掛上轉讓通知,現在,卻需要房屋中介或者出租個人去相關部門備案,多數中介公司都表示不愿意主動這樣做。“這樣既增加了工作量,還加重了租客的負擔,客戶恐怕會流失。”一位進入房屋中介行業近4年的工作人員擔憂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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