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四

  酒后駕車與重型貨車相撞致4人亡

  2014年10月18日,周全治無證駕駛豫BZF225號小型普通客車沿S102線由東向西行駛至尉氏縣大營鄉崗陸村路段時,與聶某駕駛的豫BC7999號重型倉柵式貨車相撞,造成駕駛人周全治及乘車人4人死亡,1人受傷。周全治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91.42 mg/100ml。

  典型案例五

  酒后駕車超速行駛,造成6人亡

  今年1月6日,新密市牛店鎮駕駛人李光輝駕駛豫AAX785號起亞小轎車行駛至新密市鄭登路42公里加100米時,與楊某駕駛的停放在公路上的大貨車追尾相撞,造成6人死亡1人受傷。豫AAX785號車行駛速度為83.51km/h,李光輝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87.08mg/100ml。

  典型案例六

  河南第一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的酒駕司機

  2009年1月24日18時30分許,滑縣高平鎮東留香寨村路段上,魏法照酒后駕駛豫J90153小型面包車,在撞死兩行人后,繼續高速瘋狂逃逸,接連撞倒9人,造成8死3傷慘禍。魏法照血醇檢驗結果為207mg/100ml。魏法照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這是河南省首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對醉駕者判處死刑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