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徐建勛)9月14日晚,鄭州市政府辦公廳公布《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共九條,包括擴大居住用地供應規模、提高土地出讓競買保證金繳納比例等房地產調控措施。通知自9月18日起執行。
根據《通知》,鄭州市將擴大居住用地供應規模,調整優化布局,加快供應節奏,年底前采用多批次、集中供地的方式供應市場。
《通 知》規定,鄭東新區、鄭州經濟開發區土地出讓時,網掛報價超過50%溢價率時,網掛報價中止,采取“限地價,競房價”,即地價確定,參與網掛的競買人現場 競綜合房價,綜合房價報價低者為競得人。市內五區及鄭州高新區土地出讓時,網掛報價超過50%溢價率時,網掛報價中止,參與網掛的競買人進行最后一次現場 報價,依據掛牌須知等相關規定,確定競得人。
此外,除大棚戶區改造用地外,居住用地及兼容居住用地的其他用地,土地出讓競買保證金繳納比例提高到100%,溢價部分土地出讓金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繳清。
針對購房者,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單筆最高金額同時按三個條件核定,一是貸款金額不超過相應最高貸款限額,二是嚴格按照繳存余額規定的倍數發放個人貸款,三是月還款額度不超過家庭收入的60%。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單筆最高貸款額度以一、三兩個條件核定。
另外,還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地資金來源的審查。加大對銀行機構個人住房信貸政策落實情況的督查力度。對首付款來源、借款人家庭已有住房數量、借款人信用資質和購房合同真實性等情況加強實質性審核。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該《通知》適用范圍為鄭州市內五區、鄭東新區、鄭州經濟開發區、鄭州高新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各縣(市)及上街區可根據本轄區實際,采取措施,確保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③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