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病難一直是困擾困難群眾的一個大問題,尤其對于農村,“一場大病回到解放前”、因病返貧、因病致貧的現象普遍存在。根據統計,在貧困人口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比例高達42%,已經成為貧困人口脫貧的最大制約。
在11月30日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記者獲悉,省政府第10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于開展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將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醫改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是政府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的特殊保險,是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的基礎上,對困難群眾等特殊群體的大病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醫療保障制度,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的拓展、延伸和補充。
它不同于一般商業保險,政府在基本政策制定、組織協調、資金籌措以及監督管理方面發揮主導作用。在經辦中,委托商業保險機構承辦,“政府主導、商業運作、管辦分開、政事分開”,實質是政府購買服務的一種創新。
省醫改辦有關負責人介紹說,省委省政府對開展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工作高度重視,省委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省政府先后印發文件,明確規定把開展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工作列入今年我省的重點改革任務。省委書記謝伏瞻、省長陳潤兒都作出重要批示。
對于大病補充醫療保險的與現有醫保政策的關系,省醫改辦有關負責人做了一個形象的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