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鄭州,騎電動車出行的市民越來越多,因為電動車沒有上牌,沒有納入管理系統(tǒng),到底有多少輛并沒有一個準確數(shù)字。但據(jù)交警部門保守估計,鄭州市電動車數(shù)量超過200萬輛。可泱泱電動車大軍也有煩惱,騎車雖不費錢,停車得天天交費,而且論次論地段收。
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鄭州電動車自行車的收費讓人咋舌,不僅超標收費,隨意圈地占為己有,且看車人多為年長老人無證上崗,沒任何票據(jù)。這錢究竟該不該交?算不算占道經(jīng)營?
鄭報融媒記者 李雪 文/圖
遭遇:無證上崗,倚老賣老,不給錢不放手
市民趙女士向本報反映,她被停車收費的事搞得很氣憤,早該曝曝光了。“前幾天,我路過紫荊山路和東里路交叉口,看見路邊的人行道被占得只剩下一條窄窄的盲道可以走。路過3次,見到3個收費人員,一個老頭,一個老太太,一小伙,像一家三口,輪著收。仨人都沒任何證件。”
趙女士說,有一次去購書中心給孩子買書,停電動車的時候沒見人,出來之后一個自稱80多歲的老太太拉著她非要收1元停車費,不給錢拉著車子就不松手。因為對方?jīng)]有任何收費憑證,周圍也沒有樹立停車收費標識,趙女士拒絕交費后果斷報警處理。
規(guī)定:據(jù)了解,按照《鄭州市車輛存放服務(wù)收費管理辦法》,停車場必須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實行明碼標價,在車輛存放場所入口處及收費地點的醒目位置,用標價牌標明收費項目、收費依據(jù)、收費標準、計費方法、免費存放時限、投訴電話等。
按照《鄭州市停車場管理辦法》,公共停車場看管人員應(yīng)當取得由市公安交通管理機關(guān)統(tǒng)一印制的看管證件,持證上崗。
看車人:物價局標準我不管, 停車費5毛是做夢
北環(huán)與文化路東南角的一個商場門前,人行道上密密麻麻停著電動車。向東到渠西路路南150米的紅色廊道已經(jīng)變成了非機動車停車場。在此巡邏的東風路巡防隊員馬先生說,這個地方一天要停好幾百輛電動車。
“早上和晚上高峰期,大量的非機動車只好騎到北環(huán)快速路上,機非混行,北環(huán)文化路口擁堵也非常嚴重。12月16日早上,這路口還發(fā)生一起渣土車和自行車相撞的交通事故。”
一個正在停車的男子表示自己在寫字樓上班,也知道這個地方收費是不合理的:“我好幾次停車,都說給5角,但收費的非要1元,不給錢不讓我走。他表示物價局定的收費標準他不管,反正交費5毛是做夢。”
規(guī)定:按照《鄭州市車輛存放服務(wù)收費管理辦法》,非機動車在停車場停車20分鐘以內(nèi),免收一切費用。停車費白天自行車0.1元,電動車0.5元;晚上自行車0.2元,電動車1元。記者致電價格舉報電話12358,對方表示電動車白天收費1元屬違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