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總有一些車主,因為各種原因造成名下車輛達到報廢標準卻沒有注銷,給自己的工作生活帶來極大麻煩。

  那么,車輛沒有報廢會帶來怎樣的后果?

  駕駛報廢車輛上路行駛的后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機動車登記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24號)第三十一條之規定,經核查,以下3373輛機動車達到報廢標準,現予以公告。

  為了避免影響您辦理其他車駕管業務,請以下公布號牌的車主盡快辦理注銷登記。以下車輛已錄入查稽布控系統,請盡快處理違法行為,如果未處理再上路面將進行路面查控。

  現將名單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