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綠色鄭州
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對環境保護領域違法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鄭政辦[2018]58號)及《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大氣環境信用評價計分辦法的通知》(鄭政辦[2018]92號),現將11月1日至11月7日被納入環保失信單位(10家企業單位和10個自然人)及環保信用警示單位(17家企業單位和27個自然人)的記分結果進行通報。
一、環保失信單位(列入“黑名單”)
項目、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評價計分低于 60 分時,對該項目、企業及 法定代表人記入鄭州市環境保護領域失信“黑名單”。由控塵辦、城管委 及環保局同步將施工揚塵、建筑垃圾清運及工業企業“黑名單”推送至“信 用鄭州”網站。
對于施工揚塵黑名單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依照《關于對環境保護領 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發改財金〔2016〕1580號)規定和“失信懲戒”的原則,由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
對于建筑垃圾清運黑名單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依照《關于對環境 保護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 錄》(發改財金〔2016〕1580 號)規定和“失信懲戒”的原則,由相關部門 實施聯合懲戒。
對于工業企業的黑名單企業,
一是,在市環保局網站進行不少于三個 月的公示,并要求按季度向相關環保部門書面報告問題整改情況,
二是,加 大執法監察頻次并暫停各類環保專項資金補助,
三是,取消任何評優評先 資格,
四是,建議不予新增貸款,并逐步壓縮貸款,
五是,建議提高環境污染 責任保險費率,
六是,國家或地方規定的其他懲戒性措施;對于工業企業的 黑名單相關從業人員,一是給予紀律處分,二是不應被推薦為人大代表候 選人、政協委員人選,并取消各類評先表彰資格。
施工揚塵

二、環保信用警示單位項目、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評價計分介于 60 分(含)~80 分時,將該項目、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列為環保信用警示單位。
(一)約談
環保信用警示單位評價計分介于 60 分(含)~70 分時,由主管單位對企業及個人進行約談。
對于施工揚塵,由市控塵辦對施工項目的項目負責人、經理、總監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進行約談;
對于渣土清運,由市城管委對渣土清運企業法定代表人進行約談,
對車輛及駕駛員列入重點監管對象,企業全員集中培訓一天,駕駛員定期參加學習培 訓,延緩辦理企業的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相關業務;
對于工業企業,由市環保局對企業法定代表人實施約談。市、縣兩級環境監察部門將其列為重點監督檢查對象,提高監督檢測抽查頻次。
施工揚塵
建筑垃圾清運
(二)紅牌警示告知環保信用警示單位評價計分介于 70 分(含)-80 分時,由主管單位對企業及個人實施警示。
對于施工揚塵,由市控塵辦對施工項目的項目負責人、經理、總監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下達紅牌警示告知;
對于渣土清運,由市城管委對企業及駕駛人發送信用警示單,在全行業通報批評。市、區兩級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將其列為重點監督檢查對象,在辦理建筑垃 圾處置核準相關業務時從嚴審查;
對于工業企業,由市環保局對企業法定代表人實施警示,對其下達書面告誡通知。市、縣兩級環境監察部門將其列為重點監督檢查對象,提高監督檢測抽查頻次。
施工揚塵
建筑垃圾清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