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開封發布
原標題:《開封:9月30前城區電動自行車全部上牌》
9月22日,開封市創文辦、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督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聯合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開封市決定開展城區電動自行車標識化管理工作情況。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文件精神,為了進一步加強城區電動自行車的規范管理,優化道路交通環境,讓人民群眾的電動自行車更有安全保障,讓人民群眾更有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讓城市的道路交通秩序更加文明、暢通、有序,開封市決定開展城區電動自行車標識化管理工作。
本次城區電動自行車標識化管理工作,分為宣傳發動(2021年9月12日- 9月20日)、安裝標識牌(2021年9月21日- 9月30日)、依法治理(2021年10月1日啟動)三個階段。宣傳發動階段,將通過發放免費安裝電動自行車標識牌告知書、上牌流程宣傳頁等,讓電動自行車標識化管理工作走進群眾,讓人民群眾對這項工作知道、了解和接受,并積極主動配合參與這項工作。
這次城區電動自行車標識化管理工作涉及安裝范圍有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龍亭區、鼓樓區、禹王臺區、順河回族區、祥符區六個區,共設置車牌安裝點387個(不含祥符區),其中城鄉一體化示范區103個、龍亭區51個、鼓樓區69個、禹王臺區47個、順河回族區117個,預計發放車牌約45萬副。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規定》(GB17761-2018)要求的電動自行車安裝綠牌,其余的安裝黃牌。
目前,開封市轄區已經安裝防盜備案標識牌且完好的,不需要重新上牌。
上牌時,車主需攜帶本人身份證、購車發票、合格證,通過微信掃描開封交警“電動自行車上牌”小程序,錄入個人信息、車輛信息。錄入完成后,系統將自動生成車輛信息二維碼,然后駕駛電動自行車到就近車牌安裝點,向工作人員出示二維碼,驗證審核通過后,領取車牌、拍照上傳并進行安裝。若購車發票丟失,需要車主本人手機登錄“電動自行車上牌”小程序,簽訂車輛來源合法承諾書并上傳。
此項工作所有涉及的車牌均為免費發放。
至2021年9月30日前,電動自行車標識化管理率(上牌率)達到100%,電動自行車駕乘人頭盔佩戴率達到90%以上。
自2021年10月1日起,開封市公安交警支隊將依法依規加大對電動自行車的規范管理,駕駛未上牌的電動自行車或駕駛電動自行車不戴安全頭盔的,執勤民警發現后,現場進行安全文明教育,對其它交通違法行為將依法予以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