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居民醫保繳費為何年年漲? 財政補助標準同步提高,醫保報銷范圍也在逐年遞增》

  9月中旬開始,我省啟動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20元。相比2020年提高了40元,相比2019年提高了70元,相比2018年提高了100元……或許你會有疑問,為啥參保繳費標準一年比一年高了?為啥漲?錢都花哪了?連年繳費虧不虧?這些你關注的問題,記者為你打探。□東方今報·猛犸新聞首席記者 付雨涵

  個人繳費占小頭 政府補貼占大頭

  今年5月底,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文——《關于做好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指出繼續提高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同步提高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40元,達到每人每年320元。

  也就是說,居民醫保實行的是政府補貼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籌資機制。與個人繳費相比,在整個居民醫保的籌資結構中,財政補貼占了大頭。我們的個人繳費在每年上漲的同時,國家對每位參保人的補貼也在逐年提高,如:2018年補貼了450元,2019年補貼了490元,2020年補貼了520元,2021年補貼了550元(其中:中央補貼440元,省級補助97.6元,市、縣補助12.4元)。

  所以,今年個人繳費320元,加上政府補貼的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最終的醫保參保費用不低于900元,個人實際只繳納了較小的比例,國家在幫助居民參保方面投入更大。

  錢都花哪兒了?

  個人參保的320元和政府補貼的不低于580元,是居民醫保基金收入的主要來源。這些錢是怎么分配的?花在了哪里?

  鄭州市醫保局一工作人員介紹,這些錢里面,首先要拿出150元作為門診統籌費用,還要再拿出95元用于商業保險公司為每個參保人購買一份大病保險,除此之外的錢全部進入統籌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和慢特病等費用。

  “居民醫保投入少、收益大、風險低,性價比極高。”工作人員表示,當前居民醫保目錄已有2800種藥品,比過去新農合的800種增加了3.5倍,甚至可以報銷一些臨床必需、價格昂貴的創新藥,糖尿病、高血壓費用可通過醫保報銷一半以上,很多重疾的報銷比例比原來高很多,門診保障也在逐漸提升。“在保持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滿足人們多樣化就醫購藥需求,是居民醫保費上漲的根本原因。”

  國家醫保局曾發布數據,目前,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達70%左右,是新農合建立之初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35%的兩倍。截至2020年年底,全國共有7200萬高血壓、糖尿病患者享受門診用藥保障待遇。

  可以說,我國醫療保障的能力也在逐漸提升。

  有必要上漲嗎?連年繳費虧不虧?

  從最開始農村醫保的10元到現在的320元,繳費標準在逐年上漲,有人會問了,有必要年年上漲嗎?年年都交是不是太虧了?

  其實,從2017年1月1日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整合為城鄉居民醫保以后,個人繳費標準雖然每年有一定幅度增長,與此配比的卻是醫保待遇非同一般的擴面保障。

  以門診特殊疾病舉例,一個新農合參保群眾在2016年需要繳費120元參保,能夠申報的病種只有14種,在報銷時需要先免去門檻費1000元,剩下部分按50%報銷,最多不能超過3000元;而一個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群眾在2021年需要繳費280元參保,能夠申報的病種有4類共36種,報銷不設門檻費,其中惡性腫瘤放化療等按住院標準報銷,如果使用88種單行支付藥品或者15種高值藥品,還能額外申報相關費用報銷,并且在藥店取藥時就能直接結算。

  “這就是交120元和交280元在其中一個報銷范疇的區別,現在醫保能夠報銷的病種、藥品、費用范疇隨著醫藥目錄的修訂、藥品耗材集采的開展等等每年都在遞增,而在為普通參保群眾服務的同時,醫保還需要為貧困人口等特殊人群做好全方位保障。”業內人士說。

  “醫保的根本在于風險共濟,人人為我,我為人人。”鄭州市醫保局一工作人員表示,除了門診、慢特病及住院等多項保障外,居民醫保政策與商業保險公司承保的大病保險緊密銜接,年度內可為每個參保居民最高報銷55萬元。

  按照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則,只有按期繳費,盡到應盡義務,醫保基金才能在我們需要的時候伸出援手,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