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鄭州金水區城管局毀綠建樓房同一座城的垃圾中轉站,同是建在城市綠化帶上,同一天內,一個區在拆,一個區在建。這是咋回事?
□東方今報記者 董小博/文 張曉冬/圖
【拆ING】就是這么任性 一千萬說沒就沒了
◎正在拆
昨天上午,東方今報記者來到鄭州市北三環與索凌路交叉口附近,發現這里已建成、且從未投入使用的垃圾中轉站,已開始熱熱鬧鬧地拆起來。同樣遭受這個命運的,還有北三環與豐慶路交叉口、豐慶路與北三環交叉口西100米路北和中州大道與北三環交叉口的垃圾中轉站。
4處正在拆遷的垃圾中轉站都屬于金水區,外形相似,都是4層樓高的“別墅”。每棟面積大約有900平方米,建成共花費約1000萬元。都建在城市主干道的邊上,兩邊都是城市綠化帶。
◎為何拆
記者在北三環與索凌路交叉口兜兜轉轉,但施工現場的所有人都三緘其口。“因為《焦點訪談》報道了,說這是違法建筑,就慌著拆了。”附近一房屋中介的工作人員站出來說。
據4月13日央視《焦點訪談》報道,這4棟建筑是金水區城市管理局在沒有取得建工證時,違規建在城市綠化帶上的。報道顯示,金水區城市管理局于2014年10月開始施工,10月28日鄭州市城鄉規劃局發現后,曾下達責令停止建設決定書,要求其拆除,但施工單位不僅沒有拆除反而加快了工程進度,到了12月2日這些樓已經蓋了4層并封了頂。直到今年4月20日,才開始拆除。
有意思的是,最終負責拆除這些違法建筑的執行者是金水區政府,而這些綠化管養綜合體項目,正是由金水區政府立項、出資并建設的。這些違法建筑的建設者和負責拆除的執行者竟然是同一主體!
◎誰買單
眼看這1000萬元的建筑還沒用過就變成了廢墟,連周邊的居民都心疼起來。
“花這么多錢建這么好,就沒讓用過。”附近居民鄭大爺告訴記者,其實,生活垃圾都堆在緊挨著“高大上”垃圾中轉站南邊的破院子里。
既然違規為何要建?金水區城市管理局市容科科長呂煒琦說,他們是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205號文規定的,2014年完成區里3000平方米的“環衛工人之家”建設任務,這個建筑物是根據生態廊道建設的一個附屬工程。
為何讓拆時不拆?為何現在又要拆?這1000萬元由誰來買單?21日,記者先后于中午12時、下午5時30分左右聯系金水區委宣傳部,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區領導正在開會研討這個事情,之后會給大家回復。截至發稿,記者也沒等來任何回復。
【建ING】
還是這么任性 你拆你的我蓋我的
◎正在建
同樣是城市綠化帶上的建筑,鄭州市西三環與中原路交叉口北200米處,有個地方還在熱火朝天地施工。
沙子、水泥、木梯、簡易帳篷……正在干活的工人說,他們正在建垃圾中轉站呢。該建筑面積約200平方米,只有一層。門朝南,有門的那面墻已經開始貼瓷片。施工工人介紹,該建筑一分為二,南邊的門是用來進垃圾車的,北邊是個休息區,供環衛工人使用。“停工?沒聽說啊。”施工工人略顯驚訝地說,這地兒今年1月開始建,到現在一直沒停過工。
據附近居民鄭先生介紹,最開始挖地基時,這里挖了很大的基坑,“當時還以為修地下室呢。感覺建得挺用心啊”。
◎能否建
同樣是建在綠化帶上,金水區的幾處違規垃圾中轉站已在拆除,那中原區的如何?昨日下午,記者聯系了鄭州市中原區城市管理執法局局長楊盤山。
提及為何將垃圾中轉站建在綠化帶上時,他就顯得很無奈,稱在建設前期沒這么說。在建設期間,也沒有收到這樣的通知。現在因為《焦點訪談》報道了金水區的事,市里面才開會說不讓建了。
根據我國《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因建設或者其他特殊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須經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臨時用地手續。如果是建在綠化帶里的永久性建筑,審批就更嚴格了。必須調整城鄉規劃,建設單位在取得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之后才能開工建設。
那中原區這個垃圾中轉站有無相關審批手續?楊盤山說,他們這個建筑,是公廁與垃圾中轉站一體的,占地面積遠不如金水區的項目大。而且,該處附近原本就有一個垃圾中轉站,后來為修建綠化帶而拆除,拆除后附近居民意見很大,才又在原來的地方修建了這個新的。“現在環衛基礎設施本來就落地難,我們建這個沒有任何私心,本來是為了方便老百姓來著”。
他介紹,目前也就是壘了個墻,建個半截,還不能計算投入了多少錢,但是已經接到通知說不讓建了。“現在看看唄,咋弄,不中就拆了。等領導說讓咋辦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