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惠婷 通訊員 翟耀)6月24日,記者從省紀委獲悉,我省已于本月中旬起在全省范圍內(nèi)開展專項治理,重點整治發(fā)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突出問題。

  根據(jù)要求,本次專項治理工作從6月中旬開始,至12月底結束,分為排查摸底、調(diào)查核實、分類處置、責任追究、建章立制五個步驟進行。治理對象包括全省范圍內(nèi)各縣(市、區(qū))涉農(nóng)、執(zhí)法、監(jiān)管、公共服務部門、鄉(xiāng)鎮(zhèn)(街道)、基層站所全體黨員干部和工作人員;行政村(社區(qū))“兩委”班子成員、村民小組負責人等。

  省紀委明確指出重點治理以下五個方面的突出問題:一是發(fā)生在群眾身邊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與民爭利、欺壓百姓等“四風”問題;二是基層黨員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轉(zhuǎn)、“三資”管理、惠農(nóng)補貼、扶貧救濟、低保醫(yī)保、舊村改造資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權謀私、虛報冒領、貪污侵占等問題;三是涉農(nóng)、執(zhí)法、監(jiān)管、公共服務等窗口行業(yè)和領域違規(guī)收費和收受紅包、購物卡等突出問題;四是“小官巨腐”等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五是基層黨委、紀委“兩個責任”落實不力,對發(fā)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聽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瞞案不報,甚至袒護包庇等問題。

  省紀委有關負責人指出,此次專項治理要著力解決一批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集中查辦一批典型案件,積極探索基層黨風政風監(jiān)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常態(tài)化機制,使基層組織和黨員干部違反黨紀政紀、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糾正、有人追究,從源頭上防范和減少基層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的發(fā)生,確保基層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得到有效遏制。

  ■新聞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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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惠婷通訊員翟耀)6月24日,省紀委通報了5起發(fā)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件,強調(diào)全省各級黨員干部特別是基層黨員干部要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

  長葛市審計局投資審計中心原主任劉寶中濫用職權、受賄案件

  2013年10月,劉寶中在某工程項目價格虛高的情況下,催促審計人員出具價格審計報告,造成重大經(jīng)濟損失。2009年9月至2014年1月,劉寶中利用職務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85000元。2015年2月,長葛市紀委給予劉寶中開除黨籍處分,長葛市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