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戲碼再次上演 推銷女賺錢不成反被坑2萬

  從案發(fā)到馬女士報警,時隔兩個多月的時間,給案件的偵查工作增加了難度。民警只掌握謝某琴的身份信息,且案發(fā)后謝某琴消失得無影無蹤,能否找到謝某琴成為偵破案件的關鍵所在。就在民警開展偵查工作時,堤口路派出所又接到了一起敲詐勒索報警電話,同樣的情節(jié)再次上演。

  2015年4月17日22時30分許,堤口路派出所接到在某夜總會從事酒水推銷工作的張女士報警,稱2015年4月15日21時許,張女士應同事“露露”邀請到濟南市天橋區(qū)黃崗路某小區(qū)與兩名男子會面,商談酒水推銷的業(yè)務。隨后,“露露”與其中的一名“光頭”男子發(fā)生性關系,張女士與另外一名男子發(fā)生性關系時,該男子突然吐血死亡。“光頭”男子找來另外一名男子將“尸體”搬離現(xiàn)場進行處理,并脅迫張女士和“露露”湊錢處理其同伴死亡一事。驚魂未定的張女士和“露露”把銀行卡和密碼交給“光頭”,二人得以脫身。事后,張女士的銀行卡被取走2萬元錢。

  張女士向民警提供了“露露”僅有的信息--手機號碼,而該手機號碼與民警掌握的謝某琴的手機號碼完全一致,經(jīng)過辨認照片張女士確認“露露”即是謝某琴。

  兩起案件存在著驚人的相似之處。兩名報警人均是應同事相約,以洽談業(yè)務為名與兩名陌生男子見面并發(fā)生性關系,其中一名男子“死亡”;“光頭”男子脅迫報警人籌錢用作處理同伴“死亡“一事;還有就是謝某琴和“露露”皆在案發(fā)后消失的無影無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