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吳筍林 2013年10月17日23時許,剛剛入讀廣東省旅游職業技術學校的未成年女生小曹、小楊,因為瑣事發生糾紛,竟被舍友謝某等6人在宿舍內威逼下跪、暴力毆打,并撕脫上衣用手機拍照。事隔多天后,打人的女生謝某等6人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未執行拘留),并由家屬向兩名受害女生進行了賠償。小曹的家人事后將學校告上法庭,認為校方存在監管疏漏也有責任。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該案作出二審判決,認定校方應當擔責20%,需賠償小曹物質和精神損失共計8200多元。    

  兩女生在宿舍內被欺凌2小時

  未成年女生小曹于2013年8月份入讀廣東省旅游職業技術學校某專業,是一名職校新生。因瑣事與同學發生爭執,2013年10月17日23時許,小曹和同學小楊二人,被謝某等另外6名女生圍堵在宿舍內。謝某等人威逼小曹二人下跪,并對她們進行了暴力毆打。其間,施暴者還強行撕脫了小曹二人的上衣,用手機拍照并發送分享。經查,該行為一直持續了2個小時,至次日凌晨1時許才告結束。

  由于事發在深夜,女生宿舍教官當晚巡查時并未發現該異常現象。次日,小曹和小楊離開學校回了家。事后小曹到醫院檢查治療,被診斷為全身軟組織傷。醫藥費花了800多元。

  事后學校獲知此事,主動向公安機關報了警。2013年10月24日,白云警方將打人的女生謝某等6人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處理。謝某等6人分別被警方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但由于均是未成年人未予執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