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阿拓再次跟父親商量:能不能趁假期,借他的手機打會游戲。這次鄭先生同意了。

  鄭先生說,他是開店的,有兩部手機,一部給兒子玩玩,還有另一部拿來聯系生意。

  今年10月3日,鄭先生見手機上有條買137元游戲幣的交易記錄,當時也沒怎么在意。

  10月7日,兒子小鄭的QQ號碼被盜。鄭先生用手機申請拿回兒子的QQ號碼,這才發現兒子有多次購買QQ游戲幣的記錄。

  他去銀行一查,崩潰了,卡里十萬元左右存款基本沒了。拉出銀行清單后,他發現,從今年7月13日至10月7日,兒子共花了101517元購買游戲幣。其中,7月消費12693元,8月64697元。

  阿拓承認了買游戲幣的事,他哭著說自己錯了。鄭先生只能讓孩子寫下保證書,保證以后不再玩手機游戲,在學校好好讀書。

  第一次買游戲幣花了78元

  到后來每次都花4700多元

  三個月花10萬元,孩子是怎么做到的?

  鄭先生告訴錢江晚報記者,他和兒子有個共用的微信號。平時,兒子跟同學之間網上聯系,也會用這個微信號。

  這個號綁定了鄭先生的一張銀行卡。鄭先生說,兒子有時要給同學發微信紅包,每次數額都是10元以下。他覺得,這算是孩子間的一種娛樂,就把微信支付的密碼告訴了孩子。

  這張銀行卡里的錢,主要是用來給店里進香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