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證據不足嫌疑男子刑拘后被取保
昨日,華商報記者前往樂樂曾就讀的幼兒園采訪,門衛告知園長不在。詢問具體情況時,一名女老師索要了記者的電話,稱隨后會向園長請示然后進行回復,但截至昨晚11時,園方沒有任何答復。
據了解,雁塔警方立案的時間是9月中旬。雁塔警方稱,接到樂樂家長報警后,警方立即介入調查并立案。孩子就讀的幼兒園的教室沒有監控,嫌疑人、也就是孩子指認的幼兒園男子否認此事,其他老師也否認看到過此事。因證據不足,被指認男子刑拘后被取保。
昨晚,華商報記者從相關渠道了解到,因為案情特殊,此事引起了西安市公安局和陜西省公安廳的關注。目前,西安市局刑偵局成立了專案組,還在對此事進行調查。
陜西一家律師事務所律師稱,目前我國刑法中對于猥褻罪的犯罪對象僅限于婦女和不滿14歲的兒童。猥褻罪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違背男性、女性或者兒童的意志,強制猥褻或侮辱男性、女性或者兒童,并且情節嚴重構成犯罪。
網友同情小女孩遭遇 希望警方查出真相
昨日下午,華商報手機客戶端華商頭條對此事進行報道之后,引發了網友和市民的熱議,大家均對小女孩的遭遇表示同情,希望警方能夠繼續調查,還事情一個真相。
網友“隨風而逝”說:幼兒園的制度也應該健全啊,保育員呢?如果真是孩子所說的那樣,為什么要讓男子進到孩子們午休的地方和孩子們獨處呢?
網友“秦嶺樂感”說:希望警方將事情真相調查得水落石出,孩子究竟是怎么受傷的?在幼兒園里玩耍,磕磕碰碰也不能受那樣的傷啊?
華商報記者佘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