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省農民進城購房實施財政補貼政策、強化創業就業保障、保障進城農民子女享受義務教育同城待遇、降低購房成本等多項利好政策和措施的出臺,今后,我省農民進城購房的人會越來越多。河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關于促進農民進城購房擴大住房消費的意見》(豫政辦〔2015〕139號,以下簡稱《意見》),旨在促進農民進城購房,擴大住房消費,科學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
對進城購買首套商品住房實施財政補貼
《意見》表示,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政府對農民和外來人員進城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給予一定比例的購房補貼,或由當地財政對購房者按所購房屋繳納契稅額度的適當比例給予購房補貼。2015年—2017年省級財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億元資金,對政策落實較好的縣(市、區)給予獎補支持。
凡城中村改造、“三山一灘”(大別山、伏牛山、太行山貧困地區和黃河灘區)扶貧搬遷、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政策實施涉及的農村居民,選擇貨幣化補償安置并進城購房的,享受以上補貼政策。
保障購房進城農民的正當權益
根據《意見》,農民進城購房取得居住證后,其子女進城接受義務教育的,享有與城鎮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由所在縣(市、區)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入學,學校不得拒絕,不得收取政策規定外的額外費用。
農民進城購房定居后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工商、稅務、衛生計生、環保等部門優先辦理注冊登記或審批備案手續;就業創業的,可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職業介紹、技能培訓、創業指導等活動,按規定享受相應補貼。
降低購房成本 減輕農民購房負擔
《意見》指出,對商品住房庫存較大、消化周期長的縣(市、區),當地政府及其房管部門要增強服務意識,積極組織進城農民采取團購等方式購買商品住房,降低購房成本,減輕農民購房負擔;團購超過一定規模的,政府可適當給予一定比例補貼。
對農民進城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當地政府可在國家規定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適當降低交易手續費收取標準。具體標準由各省轄市、縣(市、區)財政、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意見》還要求,加大對農民進城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信貸支持力度、進一步完善城鎮公共配套設施和提高服務水平。各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開通“綠色”通道,制定便民措施,簡化辦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為農民進城購房提供及時、便捷、高效服務。(記者 劉成)
(省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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