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果 丈夫聞出異味沒多吃

  陳某說,她把敵敵畏從廁所拿到廚房,將一瓶蓋敵敵畏倒入餐桌上的雞肉里,然后將敵敵畏放回原處,回到房間睡覺。

  第二天早上5點半,張某起床后來到廚房,打算把前一晚的剩飯當早餐。在發現雞肉有異味后,張某將雞肉吐了出去。

  陳某稱,早上她還在房間內睡覺,突然被丈夫說話的聲音吵醒,“從兒子的房間傳出兒子與丈夫的爭吵聲,丈夫質問兒子是否在飯菜中下毒,想要毒死他,兒子否認,兩人爭吵起來”。陳某說,她起身后來到兒子房間,丈夫不相信兒子的話,準備拿刀扎兒子,“我攔著丈夫,說敵敵畏是我放的,下藥就是想藥死他”。

  聽到陳某的說法,法官追問:“你怎么能確定下過毒的雞肉會被丈夫吃掉,而不是其他的家人?”對此,陳某稱,丈夫要一早起來出去干活,其他人不會那么早,丈夫去干活之前會到廚房吃飯。陳某說,她只想嚇唬丈夫,本想第二天起來早些告訴他的,沒想到睡過了,沒有及時制止。“如果他真的吃下去了,我也會搶救他,不會不管他的。”

  陳某稱,丈夫知道是她下毒的事很生氣,隨后報警。

  辯護 危害性小請法院從輕

  張某雖然未參加庭審,但其對于妻子的行為給予諒解,并向法院提交了諒解書。張某在諒解書中稱,妻子雖然在他的飯菜中放了敵敵畏,但她并不是真想置自己于死地。張某說,事發當天,妻子是在情緒激動的情況下才實施的不理智行為,自己脾氣急躁,對于此事也有責任。

  陳某的律師認為,被害人沒有人身損害,事發前被害人語言偏激,其本身也有過錯。陳某將敵敵畏放入飯菜中,并沒有使用殘忍手段傷害被害人,“一般來說,敵敵畏氣味較濃,很容易被發現。陳某的行為沒有預謀,而是臨時起意”。此外,該律師還認為,該案是因家庭矛盾引起的,對社會危害性小,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陳某在最后陳述時再次流淚說,對于犯下的錯誤很后悔,不應該做這么沖動的事情。希望能早日與家人團聚,照顧好兒子,以后不會再因為瑣事與丈夫爭吵。

  □追訪

  丈夫四處為妻子求情

  庭后,陳某被帶出法庭,碰到了守候在法庭外的丈夫張某和自己的兒子。張某個子不高,身穿迷彩服,他滿臉通紅、緊握雙手。張某站在妻子面前,不停地抽泣,沉默不語。

  法警將兩人分開,陳某被法警帶走時,看到了兒子,她情緒激動起來,不停地囑咐兒子,“要好好照顧自己,好好上班,要聽話”。母子倆相隔一欄,泣不成聲。母親的臉上寫滿了悔恨和對孩子的心疼。

  這是兒子3個月以來第一次見到母親。母親被帶走后,兒子坐在椅子上久久不肯離去,他反復地說:“怎么會這樣,怎么會這么嚴重。”張某則呆呆地站立在兒子身旁,眼中已沒有了神采,充滿了懊悔和無助。

  提起妻子被警察帶走的事,張某的情緒有些激動,說話時有些哽咽,數次落淚,“我冷靜下來后就原諒了她,我天天去公安機關、檢察院,求他們說我不要追究妻子的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