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陳良濤在海淀法院受審,被判22個月。他表示將上訴,還當庭喊冤:“沒過上一天兩個老婆的生活”。
陳良濤在網上以企業家身份出現。
以白手起家的企業家身份,49歲的陳良濤通過世紀佳緣交友網站先后與4名女性交往并結婚,而這四段婚姻中,各有兩段婚姻是在同一時間內并行存續。昨天上午,陳良濤因重婚罪被海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
此外,因為結婚證沒有全國聯網,讓陳良濤鉆了空子,法官表示,將向民政部門發司法建議。
拒付撫養費牽出4個老婆
起訴書顯示,1967年2月出生的陳良濤出生在河南省固始縣,大學文化程度,案發前系釣魚臺山莊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經理。
檢方指控,他在2008年3月至2012年8月期間,先后與4名女子結婚,其中有兩人甚至在同一月份領證。
陳良濤的4個“老婆”分別是38歲的趙然(化名)、39歲的錢玉(化名)、35歲的孫靜(化名)和33歲的李文(化名)。據檢方調查,在這4人之前,陳良濤還與一女子有過一段事實婚姻,并有兩個孩子。
據檢察官介紹,陳良濤重婚案,因其兒子索要撫養費引發。陳良濤與錢玉離婚后,遲遲不兌現7歲兒子的50萬元的撫養費,因此在2015年被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兒子訴至法院。
案件由于涉及陳良濤未成年的兒子而不公開審理,陳良濤對重婚事實并未否認,但他表示,自己是在幫助這幾名前妻。
在接受偵查人員調查時,陳良濤不僅記不住幾名妻子的生日,甚至連兩個孩子的名字都記不住。
身無分文 重婚男子被強制受審
在審理撫養費案件時,與陳良濤最后登記的李文找到法官,拿出了陳良濤與幾名女子登記結婚的證明,指其重婚,并提起訴訟。
3名受害女子表示,陳良濤婚后對家庭與孩子不聞不問,不少花銷都是前妻們倒貼給陳良濤。
由于陳良濤拒不到庭參與庭審,這起案件被轉成公訴案。在法官聯系到陳良濤時,他表示自己身無分文,沒財產賠給前妻們。公安機關隨即對他采取了強制措施。
3名受害人要求法院對陳良濤從重處罰,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陳良濤故意隱瞞已有配偶的事實,在兩段不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其他女性登記結婚,造成其先后兩次同時擁有兩名配偶,其行為已構成重婚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之規定,以重婚罪,判處陳良濤有期徒刑1年10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