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亞迪換車標本報訊 眼下,換車標傍名牌的車主還真不少。君不見,飛碟UFO轉眼變豐田RAV4;比亞迪F3變花冠;駿捷變寶馬……這可不是魔術,而是時下流行的私車“變形記”——換車標。
6月13日,商丘高速交警在濟廣高速公路豫魯界收費站現場查獲一輛車牌號為豫J9V***的“比亞迪”轎車,原來車主楊某為了“風光”,其車標全部換成“雷克薩斯”的車標。
據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大隊七中隊劉海偉介紹,當日11時30分許,他們在濟廣高速公路豫魯界收費站站口執勤時,通過卡口監控系統比對發現一輛車牌號為豫J9V***的黑色轎車疑似套牌。民警將該車予以攔截檢查。民警要求楊某出示行駛證并打開車門,行駛證顯示的為“比亞迪”,該車方向盤上使用的也是“比亞迪”標志,而該車前后方是“雷克薩斯”的標志。民警確認這是一輛“換標車”。民警當即對楊某進行批評教育,告知其非法改變車標的危害性,責令楊某將“比亞迪”的標志全都安裝回去,并沒收了其非法使用的車標。依據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對楊某依法處以500元罰款。
劉海偉說,汽車車標、車身顏色和車號牌如同人的形象一樣,是識別機動車的重要信息,擅自對此進行更改,會給機動車管理及道路交通管理帶來隱患。這種行為會給民警執法、事故處理及車主自身帶來不便。更換車標,不但對他人不利對車主自身也不利,不但車輛年檢通不過,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車主擅自更換車輛商標,汽車保險理賠也會出現問題。民警提醒廣大車主,這種擅自更改車標的行為是違法的,一經查獲將受到嚴格處罰。
鄭州晚報記者 張玉東 通訊員 劉傳海 楊軍政 文/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