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猾的李剛騙取林曉夢巨額現金后開始玩“失聯”。2014年4月22日晚,李剛電話告知林曉夢,謊稱近期要前往四川、甘肅、廣西等地洽談生意,選擇疏遠林曉夢。此后,李剛從不主動與林曉夢聯系,林曉夢聯系李剛,李剛基本不接電話,偶爾接通也以業務繁忙搪塞幾句就掛斷電話。小別近兩個月后的6月18日,李剛再次回到林曉夢住處。當晚,林曉夢向李剛索要借條和身份證,李剛不僅沒寫借條,就連身份證也以沒帶為借口拒絕提供。次日天剛蒙蒙亮,做賊心虛的李剛就以前往福州辦事為由匆匆離開了林曉夢。

  36萬元真金白銀落入李剛囊中后,林曉夢手中除了留有6張銀行的轉賬憑證外,卻沒有李剛留下的一個字據。

  無奈的結局

  自2014年6月19日早晨李剛匆忙離開林曉夢后,林曉夢窮盡了各種辦法試圖聯系李剛,可李剛卻如人間蒸發一樣,杳無音訊。

  2014年8月25日,心急如焚的林曉夢向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報案。經偵查,警方于當年11月16日將李剛緝拿歸案。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經警方查實,李剛的真實身份是河南省鞏義市竹林鎮的一個普通農民,其早年與三明鋼鐵廠做過耐火材料生意,2013年之后即終止了這項生意。李剛從未從事過鐵礦石等外貿生意,也未開設任何公司,其在三明的住處只是一套月租金不過700元的普通出租房而已。家中有妻子兒女,不存在離異之說。

  那么,李剛詐騙的巨額資金又流向哪了?辦案民警遠赴李剛河南老家進一步調查發現,李剛把36萬元詐騙所得轉到了其女兒的賬戶。2014年5月,李剛要求女兒把其中的13萬余元用于給兒子李玉購買轎車,其余款項交給其妻子用于家中房屋裝修。

  李剛神秘的富商面具被警方摘下后,林曉夢恍然大悟,追悔莫及。

  2015年11月23日,李剛因犯詐騙罪被南平市延平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10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責令其退出詐騙非法所得36萬元返還被害人林曉夢。李剛不服,提起上訴。近日,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曾興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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