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鄭州“房九條”不單是為了抑制房價
東方今報評論員 路治歐
這次出臺的鄭州“房九條”,不少業內人士的評價并不高,其中,有這樣的說法,“限地價,競房價”明顯是在限制“地王”,其他內容多少有點“不疼不癢”,從某種意義上說是個“土地政策”,與個人購買者關系不是很大。但是,我不這樣認為。
鄭州“房九條”明確提出“擴大居住用地供應規模”,“加快供應節奏,年底前采用多批次、集中供地的方式供應市場”。這給了購房人一個不必慌張購房的預期,給了社會一個政府不希望地王頻出的判斷,有助于公眾回歸理性。
另外,“房九條”規定,對首付款來源、借款人信用資質等情況加強實質性審核;房地產中介組織不得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首付貸等違法違規金融產品和服務……這是對需求端的控制,對房價會起到一起抑制作用。
實際上,政府最害怕的是樓市不平穩帶來的金融風險。房價大幅下跌可能導致大量貸款人斷供、房價太高導致購買者無力還貸等,都有發生類似次貸危機的風險。
統計表明,2015年,鄭州房地產企業的開發資金購成中,銀行貸款不足10%,比2014年有大幅下降,比全國平均水平低了五六個百分點,而自籌資金則比2014年快速上升近50%,比全國平均水平高了將近10個百分點,而自籌資金中一大部分是民間融資。這其中隱含著影響社會穩定的金融風險。
在本次房價快速上漲之際,一些房地產企業為了盡快成交,幫助購房人拿虛假的工資收入證明。這種情況也加大了一些購房人斷供的風險性。
從這個角度講,鄭州“房九條”規定,“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地資金來源的審查”,加強對首付款來源、購房貸款人的信用資質等審核,強調不得提供首付貸等違法違規金融產品和服務,都有的放矢,都有利于維護樓市的平穩發展。
當然,對“競房價”的抑制房價本領,的確不能高估。有文章舉例,2014年曾在農業路鑫苑世家旁邊競拍過一塊限價地,當時拍賣時文件限價6000多元,但事實上內購時,一次性都要9000多元。
是的,“競房價”和行政限價的后果差不多,不講扭曲市場信號這樣的大道理,如果地產商買地建房之后的鄭州房價均價1.5萬/平方米,而這些“競房價”樓盤只能賣1.2萬/平方米,必然導致排隊搶購或走后門成風,即便地產商不暗中漲價,普通老百姓有多少人能受益?
必須承認,鄭州“房九條”做了不少正確的選擇。其實,調控樓市并不意味著政府要降房價,也不是必須出臺限貸政策,控制金融風險難道不應該成為調控的一部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