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送些精美的首飾女盆友一定喜歡!

  咱焦作一男子就喜歡送女朋友首飾

  但是送完之后他的做法就······

  今年50歲的張強(化名)在妻子去世后認識了女子劉莉(化名),雙方迅速建立了戀愛關系,過起了同居生活。起初,兩人相處得不錯,可時間長了經常因生活瑣事爭吵不休。一次,兩人又因再瑣事吵得不可開交后,張強心生不滿,于是趁劉莉外出之際,將劉莉放在梳妝臺抽屜內的黃金項鏈、黃金戒指、黃金手鐲等首飾盜走變賣。

  劉莉回到家中發現失竊隨即報警,很快市公安局中站派出所民警破獲了此案,竊賊就是張強。“這些首飾都是我給她買的,我拿出去賣了,這也沒啥呀,怎么就要抓我呢!”面對民警,張強并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做法有何不妥,反而一再狡辯。后經市中站區價格認定中心鑒定,被盜首飾總價值6053元。

  中站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張強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依據我國刑法有關之規定,中站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張強罰金1萬元。

  (焦作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