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報融媒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王新 穆童
“蔣法官,我錢都帶來了,現在就還錢,快讓公安局把我老公放了吧!”今天,鄭報融媒記者從中原區法院獲悉,9月18日一大早,中原區法院的執行員蔣賞就被被老賴楚某的家人“堵”在了執行局的大門口,嘴里一直嚷嚷“馬上還錢”。
面對著哭著喊著要還錢的被執行人家屬,蔣賞說:“楚某惡意轉移財產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已經構成刑事犯罪,他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后果,刑事處罰是免不了的。”
原來,楚某是一起民間借貸案件的被執行人。
2013年1月,楚某以經營工廠為由向申請人劉先生借款5萬元,月息2分,借款期限3年。借款到期后,楚某僅償還一部分借款,還余3萬多元沒有償還,劉先生多次催要無果后,向中原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楚某償還現金3.5萬余元。最終,劉先生勝訴。今年2月劉先生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員蔣賞接到案件后,首先電話聯系了楚某,楚某一聽是法院打來的電話立刻掛斷,之后再也不接電話,人也玩起了“失蹤”。
正在一籌莫展之際,蔣賞發現楚某在案件審理期間轉移走了名下的一輛轎車,在判決生效后的第二日又轉移了一輛北斗星牌的汽車。
因楚某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書,消極抵抗執行且存在惡意轉移財產的行為,法院決定將楚某以涉嫌拒執罪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9月15日,公安機關通過網絡追逃系統成功定位到楚某的位置,并將其抓獲。面對著最高3年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楚某這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趕忙讓家人還錢,于是發生了開頭的那一幕。
“楚某在判決生效后惡意轉移財產已經符合拒執罪的構成要件條件,”中原區法院執行局局長張宏宇奉勸各位“老賴”,“拒執罪進行公訴程序,就算立刻還錢也逃脫不了刑事處罰。勸那些還在觀望的被執行人不要存在僥幸心理,要誠信做人!”
據了解,截至8月底中原區法院執行局審理拒執自訴案件346件,其中有罪判決4人,涉嫌拒執罪進入公訴程序23件,追逃車輛2輛,抓獲7人,有效震懾了失信被執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