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紅汛

  3月2日(農歷正月十五)中午11時30分,平頂山市公安局姚孟派出所案件偵辦大隊民警王峰濤在辦案返回途中突發疾病,被同行民警緊急送往平頂山市第五人民醫院,經搶救無效于11時44分不幸因公殉職,年僅39歲。

  王峰濤,男,1979年7月28日出生,三級警督警銜,生前系平頂山市公安局姚孟派出所案件偵辦大隊民警。今年1月,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王峰濤放棄春節與家人團圓機會,和同事堅守工作崗位,參與偵辦多起犯罪團伙案件。3月2日上午8時,連續值班24小時后,王峰濤與同事到寶豐縣看守所提審犯罪嫌疑人。11時30分,在返回單位途經平頂山市區黃河路烏江河橋時,王峰濤突發心臟疾病,被同行民警緊急送往平頂山市第五人民醫院搶救。11時44分,經搶救無效,王峰濤不幸因公殉職。

  據介紹,王峰濤從警13年來,長期扎根農村,忠誠履職、兢兢業業,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業績,多次受到表彰獎勵,獲全市平安建設先進工作者,榮立個人三等功一次,兩次榮獲個人嘉獎,連續三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