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報融媒·鄭州晚報記者 汪永森 通訊員 李惠勇 文/圖

  10月22日,一名男子盜竊電動車電瓶后被二七區巡防隊員發現,逃跑時又撞倒騎車女子,被當場控制送交警方調查處理。

  上午7點多,一馬路街道辦事處治安巡防隊張廣申、丁廣偉、王衛東巡邏到一馬路南段時,發現一男子電動車踏板上和翹起的后備箱內都有電動車電瓶,遂招喚男子停車。

  男子見狀加速逃竄,至隴海路與一馬路交叉口拐彎下坡時,一時心慌將一名騎車女子撞倒,致使女子所戴的玉石手鐲被撞碎,所載的電池也散落一地,男子扶起電動車準備逃跑,但被女子攔住索要賠償,隨后趕到的巡防隊員將男子當場控制。

  女子稱所戴手鐲子價值數千元,男子卻滿嘴酒氣地稱是女子撞到了他,鄭州交警三大隊民警確認男子撞到女子應負全責,民警調解后男子要用電動車抵償,勸解一個小時男子最終拿出950元賠償給了女子。

  現場民警接到巡防隊員反映男子有盜竊電瓶嫌疑后,檢查確定男子所騎電動車上拉有6塊電瓶,而詢問電瓶來源時男子癱倒在了地上,隨后被民警、巡防隊員抬上警車。

  經審查,嫌疑人師某,44歲,2015年11月份因搶劫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這些天才剛被釋放出來,盜竊完電動車電池就被抓住,目前警方仍在對該男子進行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