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李瑋 萌友 沙鵬睿/文圖
時值歲末,距離年尾越來越近了,為全力遏制飲酒后駕駛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鄭州交警九大隊結合正在當前開展的“平安守護”專項行動,按照部署,靈活調整警力部署,采取多項有力措施,進入酒駕查處常態化。“不分時間和地方,24小時集中開展酒后駕駛整治專項行動,嚴查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

1月16日早上7點30分,鄭州交警九大隊楊檸副大隊長帶隊,在嵩山路長江路交叉口進行酒后駕駛嚴查專項行動。
行動剛開始,一名男子因醉駕就被交警逮住了。7點50分,民警攔下了一輛黑色轎車,車窗一打開,就飄出濃濃的一股酒味,開車的男子徐某見狀,也是“大方”的承認了自己頭天晚上喝過半斤白酒。
經酒精測試儀檢測,數值達到93mg/ml,隨后民警將該男子帶到醫院進行進一步抽血,最終經化驗,徐某的血醇含量是74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據該男子介紹,他昨天晚上喝了大概半斤白酒,早上起來覺得挺清醒的,就開車送孩子去上學,沒想到剛到路口就被交警查住了。
很多駕駛人心存僥幸,認為頭天晚上喝點兒酒,睡一覺就清醒了,不耽誤開車,NO,大錯特錯,如果僅僅是睡一覺、喝點兒水、歇一歇……就“清醒”了,那隔夜酒又是個什么東東!

交警對酒駕、醉駕的認定標準為:體內酒精含量達到20毫克/100毫升,屬于酒駕;體內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屬于醉駕,而并不是以喝酒的時間來進行認定。
據交警九大隊副大隊長楊檸介紹,只要酒精在人體血液內達到一定濃度,人對外界的反應能力及控制能力就會下降,處理經濟情況的能力也隨之下降。對于酒后駕車者,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發生交通事故的幾率越大。據交警部門統計,在相當一部分早上發生的交通事故中,發現駕駛人涉嫌酒后駕駛,且多為“隔夜酒”。

在此,鄭州交警九大隊民警提醒交通參與者,因酒精在人體內的代謝速度和很多因素有關系,每個人的酒精代謝速度又是不一樣的,同一個人在不同時間或不同環境下的酒精代謝速度也是不一樣的。因此,每個駕駛員都要根據自身實際,延長酒精消化時間。
此次,交警九大隊打破常規查處酒駕,時間和地點隨機選擇,并且沒有早晚之分,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大家的生命財產安全著想,降低酒后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發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