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7日6時50分左右,漯河市公安局陰陽趙交管巡防大隊接到報警稱:源匯區問十鄉周莊村西段,貨車與電動車相撞,有人受傷,已通知120。

  接警后,民警迅速驅車趕到現場進行勘察,固定證據后開始走訪周邊群眾。經查,事發當天,夏廣某駕駛皖SM26**號輕型普通貨車由東向西行至530線65km+60om處時,遇前方同向行駛的一輛兩輪電動車,因措施不及,與之相撞,造成兩年不同程度損環,電動車駕駛人朱代某受傷。2018年1月26日,朱代某經醫院治療無效死亡。

  交警部門最終認定:夏廣某應負此事故主要責任,其行為涉嫌交通肇事罪。

  2018年4月29日,夏廣某交通肇事案被立案調查,但經多次通知,其拒不到案。6月7日,夏廣某被批準刑拘(在逃),6月22日被上網追逃。

  夏廣某在逃后,民警每天都利用“六合一”平臺對夏廣某的身份信息進行排查,但其從不使用身份證住宿或購買車票。2019年1月1日,民警在“六合一”平臺發現夏廣某在河南省平輿縣于2018年12月25日的一條交通違法,由此發現夏廣某駕駛的另一輛貨車號牌,并通過緝查布控系統查出了該車的運行軌跡。通過調取卡口錄像,民警得知夏廣某最近一直在駕駛貨車跑運輸,隨即將該車在查緝布控系統上進行布控,每天關注其行蹤。

  1月18日上午,大隊突然在網上發現夏廣某駕車從安徽進入河南正陽縣,便迅速成立抓捕小組,趕赴河南、安徽省界口,準備在其返回時實施抓捕,但夏廣某駕駛車輛一直在正陽、新蔡、汝南、平輿四縣徘徊。抓捕組立刻改變策略,根據該車輛卡口行車軌跡進行研判分析,預判其行車方向,進行堵截。下午17時許,行車軌跡最后一次顯示,該車輛沿S213省道往平輿縣方向行駛,抓捕組迅速趕到S213省道和新陽高速平輿站交叉口進行堵截。等了20分鐘左右,始終不見該車輛通過,抓捕組便沿S213省道相對行駛,最終,在寒凍鎮超限檢查站將夏廣某當場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