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于艷彬  萌友 張潔 /文圖

  2019年2月17日22時30分許,安陽縣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民警接到指揮中心指令,稱在301省道(安楚公路)北郭鄉鄧莊村路段發生一起兩車相撞的交通事故。

  民警接到指令后迅速趕往事故現場,到達事故現場后,事故處理民警對事故現場進行了認真勘查,確認該起事故為由東向西行駛的豫E83G84號小型普通客車與同方向在前行駛的豫E14Q15號小型轎車發生追尾交通事故,造成兩車部分損壞。

  看似簡單的一起交通肇事實則并不簡單。在民警對自稱兩輛車的駕駛員李某朋、李某宇進行現場詢問后,民警察覺到事實并不像他們說的那么簡單,雙方駕駛人不像是真正的駕駛人。為證實民警的疑惑,經多方調取證據,最終李某朋、李某宇不得不承認自己是冒名頂替者,而真正的交通肇事雙方駕駛人也到交警部門接受肇事逃逸的懲罰。

  李某勇因實施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違法行為被處罰,駕駛證記12分;孟某強因持實習期駕駛證在發生交通肇事后逃逸,駕駛證被記12分,注銷機動車駕駛證。